申请人杨春国因房屋继承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翠峰路87号(区科学技术委员会)2幢第7层7-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春国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尹怀安、柳琼凤买卖转移给杨春国、杨朴英。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春国、杨朴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100739、共653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尹怀安、柳琼凤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2)字第966号)。现因杨朴英死亡,杨春国继承该不动产并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尹怀安、柳琼凤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