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人何永欣、魏红林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滇东佳园第9层9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何永欣、魏红林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金厦房地产有限责任公司出售给袁培玲、杨仲华,袁培玲、杨仲华买卖转移给徐小聪、袁年生,徐小聪、袁年生买卖转移给保红芬、雷德君,保红芬、雷德君买卖转移给钟辉、李云山,钟辉、李云山买卖转移给何永欣、魏红林。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何永欣、魏红林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4558、201430455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何永欣、魏红林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袁培玲、杨仲华、徐小聪、袁年生、保红芬、雷德君、钟辉、李云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1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