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950号

2020-07-21 16:07:2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潘军、黄晓芬申请办理坐落于曲路收费站以南50米(滇东北商品交易中心)A1幢第5-6层1-508号的不动产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潘军、黄晓芬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人和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毕勇,毕勇买卖转移给潘军。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潘军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430391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潘军、黄晓芬欲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毕勇不能配合到场共同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