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0965号

2020-07-23 09:02: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邓岚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南路二组团4幢第1层3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邓岚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东盛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张建秀、刘吉明,张建秀、刘吉明买卖转移给邓岚、吴金红。现邓岚、吴金红夫妻财产约定为邓岚单独所有。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吴金红、邓岚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2345、201130234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邓岚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张建秀、刘吉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07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