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0985号

2020-07-27 16:01:3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李学谦、符光梅,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东路26号1幢第4层3-4-1号,地号为A-(9)-7F013041,证号为曲市国用(2005)字第352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36042的房产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李学谦、符光梅
2020年7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