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008号

2020-08-03 09:23:0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代斌杰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云南曲靖卷烟厂石林福小区一号院4幢第6层2-60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代斌杰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出售给赵飞洪、李文卿,赵飞洪、李文卿离婚析产给赵飞洪单独所有,赵飞洪买卖转移给代斌杰。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代斌杰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341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赵飞洪、李文卿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6)第956号)。现代斌杰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赵飞洪、李文卿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7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