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040号

2020-08-07 15:06:13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翠云、赵学中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状元楼)1幢第11层2-1108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翠云、赵学中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雄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郑敏、王黎,郑敏、王黎转移登记给王黎,王黎买卖转移给王翠云、赵学中。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翠云、赵学中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6301910、201630191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王翠云、赵学中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王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局
2020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