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1080号
2020-08-14 10:04:54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曲靖市滇剧花灯剧非物质文化遗产保护传承展演中心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地号为C-(20)-1,用途为文体娱乐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曲靖市花灯团的曲市国用(1999)字第0909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该权证的相关登记。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