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1077号

2020-08-14 10:01:2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地号为C-(40)-4-4,用途为机关团体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后勤服务中心的曲市国用(2007)第104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该权证的相关登记。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