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1075号

2020-08-14 09:58:0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因申请人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将坐落于曲靖市文昌街,地号为C-(40)-2,用途为城镇住宅、机关团体用地,权利性质为划拨,使用权人为曲靖市委、市政府机关事务管理服务中心的曲市国用(2003)字第0162号《国有土地使用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现公告该证书作废,如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向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提出异议,并提交有关异议书面材料,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将予以办理该权证的相关登记。 
  特此公告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