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101号

2020-08-21 09:06:1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梅凤桦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大花桥100米(锦福花园)7幢第1层后9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梅凤桦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鸿泰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出售给汤建、山竹娟,汤建、山竹娟买卖转移给梅凤桦。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梅凤桦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3386),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梅凤桦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汤建、山竹娟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