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197号

2020-09-07 11:15:41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李吉琼、徐洪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东星小区中路四组7幢2-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李吉琼、徐洪彦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屈波、李林翠买卖转移给李吉琼,房屋所有权登记李吉琼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090261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仍登记在屈波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8338号)。现李吉琼欲将上述不动产约定为夫妻共同财产,但义务人屈波、李林翠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