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204号

2020-09-14 09:12:02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许智超因生效法律文书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新区二期(山水园)2-55幢第1-3层5504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许智超名下。 
  现依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9)云0302执恢199号协助执行通知书与执行裁定书要求将上述不动产转移给许智超。因证号为曲市国用(2014)字第07168号的国有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拟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三条的规定,公告该证书作废。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