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 曲靖市第1236号

2020-09-15 10:34:3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刘发美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南宁西路梅苑巷1号(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2幢第2层3-2-2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刘发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教师新村出售给杨绍聪、段小牙,后杨绍聪、段小牙死亡,杨金荣遗嘱继承该套不动产,杨金荣买卖转移给王洪碧、龚开华,王洪碧、龚开华买卖转移给刘发美。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刘发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1304398),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刘发美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绍聪、段小牙、杨金荣、王洪碧、龚开华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我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9月1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