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有土地使用权证作废公告(2020)曲靖市第1321号

2020-10-12 15:08:0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1124号之三执行裁定书和协助执行通知书,要求将被执行人王永富、李莲娥名下位于曲靖市文昌东路北侧东方花园4幢第1层6号车库,4幢第2层1-201号的房屋所有权过户到买受人秦周晶名下,因地号为C-(42)-3F041021,土地证号为曲市国用(2003)字第9958号的土地使用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