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279号

2020-10-13 09:31:4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家良、谭玉香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北路大坡寺曲靖卷烟厂吉庆福小区二号院8幢第5层2-50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家良、谭玉香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卷烟厂出售给杨炜玲、朱红云,后杨炜玲、朱红云离婚,杨炜玲买卖转移给李跃萍,李跃萍、李亚平(隐名共有人)买卖转移给王敏良,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王敏良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1793),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杨炜玲、朱红云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9)第2425号)。现王敏良欲将上述不动产买卖转移给王家良、谭玉香,王家良、谭玉香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炜玲、朱红云、李跃萍、李亚平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09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