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362号

2020-10-27 09:46:2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熊兴、刘世恒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麒鸡路(金湘花城)A11幢第4层2-40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熊兴、刘世恒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麒麟房地产开发经营有限公司出售给洪冰、江丽英,洪冰、江丽英买卖转移给陈林芬,陈林芬买卖转移给熊兴、刘世恒,房屋所有权登记在熊兴、刘世恒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2016308118、2016308119),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熊兴、刘世恒申请办理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的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洪冰、江丽英、陈林芬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0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