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水务局关于云南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完成情况验收销号的信息公示(二)

2020-11-04 15:31:34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推进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及“回头看”和省级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交办问题整改销号工作的通知》(曲政办〔2020〕90号)要求,我局贯彻落实《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察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的2个反馈问题整改任务已完成,拟进行销号,现予以公示。
      一、关于麒麟区潇湘水库一、二级保护区普遍存在农家乐无序经营现象的问题 (37-33-1)(牵头责任)
     (一)反馈问题:《潇湘水库库区巡查报告》表明麒麟区潇湘水库一级保护区、二级保护区普遍存在农家乐无序经营现象。潇湘水库红庙社区有 3 家农家乐,潇湘社区有 13 家农家乐,其中大碌碑 3 家,小碌碑 10 家(督察期间麒麟区已拆除沿岸的 2 家)。
      (二)整改措施:全面排查水源地周边农家乐的基本情况,依据法律法规依法吊销有关证照,做好关停、拆除工作;加强日常监管,防止问题“反弹”。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麒麟区人民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制定下发了《中共曲靖市麒麟区委办公室  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麒麟区落实省级环境保护督查反馈意见整改方案>的通知》(麒办发〔2019〕10号),麒麟区潇湘街道办及时成立领导小组,并多次召开潇湘水库周边农家乐整治工作会议,还及时制定了整治工作方案。按照整改方案要求,组织相关人员排查潇湘水库一级、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农家乐情况,共排查出16家农家乐,分别是:红庙9组3家(滇麒源泉、麒麟4号、刘光华经营户(未命名))、潇湘村委会大碌碑3家(耳山公社、宏福山庄、湘春渔)、潇湘村委会小碌碑10家(锦润山庄、田园生态农庄、潇湘休闲农庄、望海山庄(已经拆除)、仙湘农庄(已经拆除)、月亮湾农家乐、潇湘湖农家乐、山里人农家乐、林业山庄、孔雀园)。按照相关饮用水水源地保护的相关法律法规,及时下发了潇湘水库饮用水水源地范围农家乐关停通知,全部完成了关停和转型工作。为抓好日程监督管理工作,按照河长制工作的要求,各级河长加大巡河力度,同时潇湘水库管理部门也加大巡查,另外积极组织周边村(社区)人员开展巡查工作,发现存在违法违规行为及时制止和处理。
       二、关于偏桥水库、会泽县毛家村水库、罗平县龙王庙水库、马龙区黄草坪水库保护区或准保护区范围内存在违规经营活动问题(37-33-3)(牵头责任)
      (一)反馈问题:沾益区腻诺村和偏桥村在宣威市偏桥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还有渔业养殖活动。会泽县毛家村水库准保护区内的会泽天邦水产公司鲟鱼养殖基地污染隐患尚未消除。罗平县龙王庙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工业企业 1 家(罗平县九龙石料厂);有旅游餐饮 1 家(兰惠山庄);有南昆铁路线交通穿越;准保护区范围内仍存在小海养殖场规模生猪养殖,同时还有 3 家采石场。马龙区黄草坪水库一级保护区现内有黄草坪村,共有 4户 19 人。
      (二)整改措施:2018 年 10 月底前,沾益区对腻诺村和偏桥村在宣威市偏桥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渔业养殖活动进行清理取缔,拆除该鱼塘渔业养殖生产设施。2018 年 12 月 31 日前,搬迁会泽县天邦水产公司鲟鱼养殖基地和马龙区黄草坪水库一级保护区内的 4 户 19 人,依法取缔罗平县龙王庙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九龙石料厂、兰惠山庄、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小海养殖场规模生猪养殖和 3 家采石场(经核实为 2 家采石场 3 个点)。在铁道穿越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
      (三)整改情况:根据整改措施,针对腻诺村和偏桥村在宣威市偏桥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渔业养殖活动的问题,沾益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具体由沾益区农业局组织开展整改,2018年6月9日及时开展了现场调查,查清了实际问题,并协商撤除渔业设施,目前已经停止了渔业养殖活动,并撤除了相关渔业设施设备。同时2018年,沾益区对辖区内养殖水域进行了规划,并取得了《曲靖市沾益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沾益区养殖水域滩涂规划的通知》(沾区政发〔2018〕57号),偏桥水库二级保护区被划定为禁止养殖区。针对会泽县毛家村水库准保护区内的会泽天邦水产公司鲟鱼养殖基地污染隐患尚未消除的问题,会泽县高度重视,多次召开会议研究安排整改工作,及时开展养殖场搬迁工作,及时完成了养殖场的搬迁和复耕绿化工作。针对马龙区黄草坪水库一级保护区现内有黄草坪村共有 4户 19 人的问题,马龙区委、区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会议研究,完成了4户19日的搬迁工作。针对罗平县龙王庙水库二级保护区内九龙石料厂,准保护区范围内的小海养殖场规模生猪养殖和 3 家采石场(经核实为 2 家采石场 3 个点)的问题,罗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出台了《关于印发<罗平县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二级保护区范围内非煤矿山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和《罗平县农业局关于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农业面源污染专项整治方案》,下发了相关整改通知,依法关闭取缔了龙王庙水库二级保护区范围内的罗平县九龙石料厂、罗平县兴城石料厂、罗平县市政工程有限公司甘龙泉砂石料场,并完成了覆土绿化工作,关闭了建波养殖场(原小海养殖场规模生猪养殖)。针对罗平县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有南昆铁路线交通穿越的问题,罗平县委、县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相关会议,制定了《关于南昆铁路线乘客生活垃圾、生活污水面源污染专项整治的工作方案》,发送了《罗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保护专项行动的函》,昆明铁路局客运处及时出台了《昆明客运段普速列车厕所管理要求》,并在铁道穿越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区范围内设置水源地保护标识标牌。针对罗平县龙王庙水库二级保护区内有旅游餐饮 1 家(兰惠山庄)的问题,罗平县高度重视,及时摸清了兰惠山庄的基本情况,出动执法人员30人次,向兰惠山庄经营者王玉兰宣传法律法规和政策,王玉兰于7月26日向县市场监管局提交了《个体工商户注销登记申请书》,并自行拆除了山庄店牌、户外广告和产生污染源的设备设施,并承诺今后不在龙王庙水库饮用水水源地保护范围内从事餐饮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