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414号

2020-11-09 11:18:26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高杨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翠峰西路盛景苑303幢第2层4-20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高杨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安厦房地产集团有限公司出售给范通生、赵秀霞,范通生、赵秀霞买卖转移给李朝斌、雷所英。现李朝斌、雷所英买卖转移给高杨(已完成房屋交易并完税)。房屋所有权登记在李朝斌、雷所英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4300844、2014300845),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高杨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范通生、赵秀霞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