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421号

2020-11-12 16:11:59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冯俊明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潇湘小区4-9幢第4层6-4-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冯俊明名下。  
  根据其提交的申请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人民政府城市建设改造指挥部办公室(曲靖市政府旧城改造工程指挥部)转移给尹云、尹仁,尹仁过世后其遗产份额经民事调解归尹云所有,尹云买卖转移给冯俊明、刘彦(隐名共有人)。房屋所有权登记在冯俊明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608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冯俊明、刘彦欲将上述不动产离婚析产归冯俊明单独所有,但义务人尹云不能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0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