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439号

2020-11-20 08:45:2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杨经贤、邓燕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开发区大花桥北干渠(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局)A3幢第3层2-3-2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杨经贤、邓燕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麒麟区林业局出售给刘晓毛、杨来美,刘晓毛死亡后,其产权份额由刘王东继承,杨来美的产权份额赠与给刘王东,刘王东买卖转移给杨经贤、邓燕。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杨经贤、邓燕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12300813、2012300814),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杨经贤、邓燕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杨来美、刘王东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材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1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