遗失声明【2020】曲靖市1471号

2020-11-25 09:54:35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本人张自敏、王吉香,因保管不善,将坐落于曲靖市官坡寺街24号1幢第1-5层、2幢第1-4层,地号为B-(17)-11,证号为曲市国用(1999)字第1719号的国有土地使用证及证号为2006603402的房屋所有权证及证号为共2006201498号的房屋共有权证遗失,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申请补发,现声明该证书作废。
  特此声明

声明人:张自敏、王吉香
2020年11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