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所有权证、土地证作废公告 (2020)曲靖市第1592号

2020-12-29 09:27:17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云南省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法院(2018)云0302执1301号之二协助执行通知书及(2018)云0302执1301号执行裁定书,要求将被执行人冯磊、柴红梅名下坐落于曲靖市麒麟区紫云路以西,官坡路以南“靖和园”小区一期30幢第6层1-602号的房屋所有权及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至买受人王吉飞、邓瑞名下,因冯磊、柴红梅证号为曲市国用(2015)字第4037号的土地使用权证和证号为2014114741、2014114742的房屋所有权证无法收回,现公告作废。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