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2020)曲靖市第1593号

2020-12-29 09:28:38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黄丽江、丁华因房屋买卖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金鑫小区E1幢第2层3-2-1号的不动产转移登记,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黄丽江、丁华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华建中亚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现更名为:云南东鼎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买卖转移给罗有福、夏明英,罗有福、夏明英买卖转移给黄丽江,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黄丽江名下(房屋所有权证号:曲房权证曲靖市字第100350号),国有土地使用权未申请分割变更登记。现黄丽江、丁华将上述不动产约定成夫妻共同财产,但义务人罗有福、夏明英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向登记机构书面提出,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