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动产登记公告 (2020)曲靖市第1596号

2020-12-29 09:29:40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申请人王桂华、李宏凯申请办理坐落于曲靖市玄坛路159号(曲靖市建委规划局)1幢第1层1-1-1号的不动产(国有土地使用权)转移登记,申请将上述不动产登记在王桂华、李宏凯名下。
  根据申请人提交的材料和房屋所有权历史沿革查询结果,上述不动产房屋所有权由曲靖市建设委员会出售给徐冲文,徐冲文因婚姻关系将上述不动产作为徐冲文与许丽萍共同共有,徐冲文、许丽萍买卖转移给王桂华、李宏凯。房屋所有权已登记在王桂华、李宏凯名下(房屋所有权证证号:2005500911),国有土地使用权未及时申请变更登记,依然登记在徐冲文名下(国有土地使用证证号:曲市国用(2003)字第0071号)。现王桂华、李宏凯申请办理不动产转移登记,但义务人徐冲文、许丽萍不能共同到场配合提出申请并提交有关资料。
  根据解决不动产登记历史遗留问题有关文件规定,登记机构拟对上述不动产权利进行登记,现予以公告。若权利人或利害关系人对公告事项有异议,请于本公告发布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登记机构,逾期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登记机构将登记发证。

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
2020年12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