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01 10:28:21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司法局   
曲靖市司法局2019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一、总体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及省司法厅的要求,除法律、法规规定不宜公开和必须保密的外,市司法局主动公开与公民、法人和有关组织密切相关的事项,与人民群众直接相关的公共事务,实现政府信息工作透明、公开,政府信息公开的内容全面严谨、导向正确。我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采用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曲靖长安网等网站,在公告栏公示信息等形式多角度、全方位对内、对外主动公开本部门的工作情况。2019年度重点公开了法律职业资格考试、律师资格认定、社区矫正、吸毒人员收治、脱贫攻坚、扫黑除恶等信息共计130余条。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
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总数量
规范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第二十条第(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0 0 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第(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1 3 4
行政强制 0 0 0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6次 31660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
企业
科研
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
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
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
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五)不予
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政府信息公开行政复议、行政诉讼情况
行政复议 行政诉讼
未经复议直接起诉 复议后起诉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结果维持 结果纠正 其他结果 尚未审结 总计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0
 
    五、存在的主要问题及改进情况
一是信息公开工作认识不足。加强学习教育,不断提高广大司法行政干部对政务公开及信息公开工作重要性、紧迫性的认识。二是公开内容单一。今年我局公开的多是一些工作动态信息及法治宣传内容,规范性文件、政策性解读等方面公开内容较少。明年逐步完善这些方面的内容,建立政策解读机制,明确重要政策解读的范围和程序,通过网站、媒体等渠道,扩大解读途径,拓展解读形式,让群众有更多的信息可以查看和了解。三是公开渠道简单。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创新公开形式和便民服务举措。目前我局仅是通过政府门户网和政务微博公开工作信息。下一步打算利用新媒体的功能,及时公开政策动态,切实方便群众随时随地获知相关信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