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锦江花园一期规划核实公示

发布时间:2020-06-09 14:35:0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云南省城乡规划条例》及有关规定,曲靖市大自然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申请锦江花园一期(4至9幢及地下室)竣工规划核实。经核实:
  6幢、7幢B2户型(共60套)原审批设计图采光井区域被采用结构板封闭并与原阳台连通。
  上述违规建设行为已交由城管部门进行处罚,并要求建设单位进行整改:将阳台护栏恢复到原审批设计图位置,新增采光井封闭区域不得计入建筑面积,不得交给业主使用。
  现针对以上情况予以公示,公示期自发布之日起7个工作日(截至2020年6月17日)。如对公示内容有异议,请在公示期内向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反映。反映的情况应实事求是,并附具体内容。以单位名义反映情况的应加盖公章,以个人名义反映情况的请署真实姓名和联系电话,以便联系核实。
  联系科室: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规划核实科
  联系电话:0874-3136733
  附  件:平面示意图.pdf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0年6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