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0-04-13 16:53:04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
1.部门职能职责
根据《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曲办字〔2019〕98号),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的职能职责主要有:贯彻执行国家城市综合管理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制定并组织实施城市综合管理规划和年度计划,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规章、政策;组织制定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发展战略、总体规划并指导实施;负责全市城市市容秩序管理、环境卫生管理及对破坏基础设施建设、园林绿化建设等城市建设成果行为进行执法管理;负责全市城市综合管理政策、制度、标准的制定、宣传、实施,行政执法人员的培训,指导各县(市、区)开展执法工作;负责监督和指导全市城市综合管理部门依法行政、文明执法和相关案件的行政复议工作;负责查处城市综合管理跨区域或重大案件;负责对中心城区城市管理类行政执法工作进行统一领导、组织协调、指挥调度、日常监督、年度考核、专项整治;负责数字城管系统建设、运行工作;完成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2.部门组织机构及人员情况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机关本级为行政单位,内设办公室、财务装备科、法制宣传科、城市管理科4个科室,下设曲靖市城市建设管理监察支队1个事业单位。在职人员编制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事业编制34人。截至2019年12月在职人员55人,其中行政编制2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 ,事业人员3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另外,退休人员10人,协勤人员25人。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部门绩效目标紧紧围绕部门职能职责设立,设立依据充分、符合客观实际,制定的绩效目标基本清晰、明确、可考量,反映了部门履职目标。部门绩效目标具体为:1.加快推进“麒沾马”一体化发展,因地制宜推进地下综合管廊、海绵城市建设,加强供排水和燃气管网建设,逐步补齐城市基础设施短板。2.大力改善城乡人居环境,按照创健全国文明城市和“厕所革命”的统一部署,加快项目实施,进一步完善功能、提升品质,推动人居环境提升行动向更深层次、更广范围、更高水平迈进。3.强化市场调控,加大监管力度,强化物业管理。4.深入推进建筑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着力做好筑企业资质的动态监管和升级工作,持续抓好《曲靖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条例》贯彻实施。5.严格按照创文工作的部署要求,切实抓好各项工作。6.进一步开展人防基础设施建设,做好城市新建民用建筑修建防空地下室项目审批、监督、验收备案工作。7.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进一步压实全面从严治党政治责任,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
1.收入支出预算安排情况
2019年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收入总计888.4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868.47万元,占总收入的97.75%;其他收入20万元,占总收入的2.25%。
2.收入支出预算执行情况
2019年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支出总计1026.1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89.19万元,占总支出的86.65%;项目支出136.87万元,占总支出的13.33%。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为确保部门预算管理合法、合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制定了财务管理制度、经费审批报销制度、资产管理办法等预算管理执行措施,确保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
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主要是通过项目情况、资金使用情况、项目实施管理情况、项目绩效表现情况自我评价,全面了解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财政支出预算资金的使用是否达到预期目标、资金管理是否规范、资金使用是否有效,以及取得的成绩和综合效果,分析存在的问题及原因,及时总结经验,促使资金使用部门和单位树立责任意识、绩效意识及风险控制意识,进一步加强预算支出及项目管理,保证财政资金管理的规范性、使用的安全性和有效性,提高财政专项资金的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通过开展绩效自评工作,进一步提高预算执行中基础数据的准确性、人员经费的规范性、公用经费的合规性、项目经费的有效性和内控制度的完备性。
(二)自评指标体系
绩效指标按项目实际涵盖了职责履行、履职效益、预算配置、预算执行以及预算管理五方面,详见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附件)。
(三)自评组织过程
1.前期准备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按照曲靖市财政局《关于对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支出开展绩效自评的通知》要求整理出了本次评价对象,在开展绩效自评前,全面熟悉掌握《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面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改革的实施意见》(曲政办发〔2017〕61号)、等相关规定及工作要求,进一步提高部门绩效管理质量。
2. 组织实施
根据部门自评的要求,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成立了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由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任副组长,各业务科室负责人为成员的绩效评价领导小组和办公室,统一安排部署2019年度绩效评价工作。单位围绕2019年度重点工作目标,梳理了各项工作的完成情况,制定了整体支出绩效评价指标,汇总分析单位整体支出绩效情况。查找单位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并有针对性地采取整改措施。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2019年,在市委、市政府的领导下,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根据《云南省曲靖市城市管理条例》、中共曲靖市委《关于理顺曲靖中心城市规划建设管理体制机制和意见》【2019】28号的文件精神,高度重视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工作,执法体制基本理顺,机构和队伍建设明显加强,保障机制初步完善,现代城市治理体系初步形成,城市管理效能大幅提高。着力推进城市法治化、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提升城市治理能力,构建服务为主、管理优先、执法规范、安全有序的城市综合管理体系。通过城市综合管理体系的完全完善建立,城市管理效率大幅提高,城市运行高效有序,人民群众满意度显著提升。严格按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及相关财务管理制度的要求,严格使用城管执法专项资金,节约高效使用资金。该项目自评为“优秀”。

 

  • 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管理制度有待进一步完善和健全。整改措施:建立健全和实施全面、完整、规范的内部控制制度,完善全面涵盖预算、收支、政府采购、资产、建设项目和合同六大业务控制的内部流程控制。在全面认真梳理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现行各项财务规章制度和管理办法的基础上,坚持不断完善各项管理制度并严格执行,持续稳步建立完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内部控制制度体系。
(二)部分项目费用支出不够细化。整改措施:进一步加强预算管理,细化项目的实施方案,明确资金使用标准和依据,尽快完善项目资金管理及绩效评价规章制度。加强预算管理、完善绩效评价考核、健全内部控制体系、强化资产监督管理和规范会计核算等方面,全面提升专业化、规范化和精细化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将对自评结果进行整理、归纳、分析,及时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下一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是深入开展绩效评价工作的基本前提,是增强资金绩效观念,加强财政支出管理,合理配置公共资源,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提高资金管理水平和使用效益的重要手段。重视绩效评价结果的应用工作,充分发挥绩效评价以评促管效能,积极探索和建立一套与预算管理相结合、多渠道应用评价结果的有效机制,努力提高绩效意识和财政资金使用效益。利用绩效评价结果,促进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及下属单位增强责任和效益观念,提高财政资金支出决策水平、管理水平和资金使用效果。对绩效评价结果中存在的问题,督促落实整改措施,及时督促相关部门调整工作计划、绩效目标,加强项目财务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通过绩效评价结果了解资金的配置是否合理,是否发挥了应有的作用,支出规模是否适当,进一步改进工作,提高财政资源的配置效率。

 

 

  • 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领导重视,成立机构。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对绩效自评工作高度重视,成立领导小组,明确人员,认真开展绩效自评工作,有效地保障了绩效自评工作的顺利开展。
(二)加强投资计划管理,执行相关政策。严格执行项目支出预算申请、报批、下达、执行等方面的相关政策规定,按照财务制度相关要求,加强资金监管,每笔资金的支付严格按照资金支出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履行审批程序,确保了项目资金安全有效使用及各项目按计划执行和完成。
(三)强化预算约束,提高预算执行力度。严格按照财政部门批复的预算安排各项支出,坚持专款专用,严格按照批准的设计和概算拨付款项,坚决杜绝截留和挪用问题,积极配合市财政、审计等部门,对项目建设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形成了事前审查、事中督查、事后检查的良好监管机制。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附件1: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2019年度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清单
附件2:曲靖市城市综合管理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