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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2020-02-14 16:46:26   来源:   
        按照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权责清晰、财力协调、区域均衡的中央和地方财政关系,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总体要求,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有关决策部署,积极推进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确保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自2020年起,到2022年完全实现绩效管理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指标体系建设和管理边界及范围的界定。实现覆盖“四本预算”、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政府购买服务、政府债务项目等各项政府投融资活动绩效管理,切实提升预算管理完整性和全面性。
        同时,紧扣预算绩效管理环节,建立事前、事中、事后的监管机制。开展事前绩效评估,将绩效管理关口前移,避免或减少因决策随意性造成的财政资金损失浪费;制定绩效目标坚持“谁申请资金,谁编制目标;谁分配资金,谁审核目标;谁批复预算,谁批复目标”的原则;在运行中各预算部门认真履行绩效跟踪监控主体责任,适时建立绩效跟踪监控机制,加强执行管理,确保实现预期绩效目标;预算执行结束后,运用科学、合理的绩效评价指标、评价标准和评价方法,对财政支出的经济性、效率性和效益性进行客观、公正的评价,促进预算单位从整体上提升预算绩效管理水平,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最后,推进预算绩效信息公开,将绩效评价结果尤其是社会关注度高、影响力大的民生项目和重点项目支出绩效情况依法向社会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