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陆良县兑现680余万元非税收入考核资金 助推乡村振兴发展

2020-07-24 16:04:24   来源:陆良县财政局   
       为激励各乡(镇)政府及县直有关部门积极培植财源,增强协税护税意识,做大财政收入总量,提升收入质量,推动县域经济平稳健康发展,根据《陆良县税收和非税收入激励考核办法(试行)办法》要求,县财政部门积极筹措资金680.44万元,对完成2019年非税收入计划、实现超收任务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和县直有关单位进行奖励兑现。  
        县财政局按照有关规定和兑付程序,及时将奖励资金拨付至11个乡(镇)街道和县自然资源局。并对奖励资金进行监督检查、跟踪问效。奖励资金由乡(镇)、街道和县直单位按照集中财力办大事的原则统筹安排使用,优先用于脱贫攻坚、民生项目、农村公益设施、特色产业以及乡村基础设施建设等急需发展的领域。有力地促进乡村振兴发展,城乡一体化发展;同时,增强基层政府服务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