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多措并举扎实推进马龙区殡葬改革健康发展

2020-07-29 15:02:06   来源:马龙区民政局   
    自2017年12月20日0时全面启动殡葬改革以来,全区各级各部门在区委、区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围绕国家、省市关于殡葬改革工作的决策部署,上下一心,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全面有序稳步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截至2020年7月23日8时,全区共死亡3191人,遗体已火化3189例,骨灰入公墓安葬3189例,遗体入殡仪馆待火化2例,全面实现了火化区100%、遗体火化率100%、骨灰入公墓安葬率100%的目标,各项任务指标的完成情况位居全市前列,并得到了省、市各级领导的充分肯定。
    一、工作成效
    (一)建立健全长效机制,为殡葬改革提供制度支撑。一是制定配套政策。依据《国家殡葬条例》、《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等政策法规,结合辖区实际,相继制定出台了《马龙区全面深化殡葬改革工作方案》、《马龙区殡葬管理实施细则》、《马龙区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指导意见》、《马龙区农村公益性公墓管理办法》、《马龙区农村公益性公墓验收标准》、《马龙区“三沿六区”专项整治工作实施方案》等18个规范性文件和政策措施,让殡葬改革有章可循、有规可依。二是压实工作责任。全面实行区级领导包乡(镇、街道),区直部门包村(居)委会,财政供养人员包原籍所在村(居)民小组的殡葬改革包保联系制,逐级签订《殡葬改革工作承诺书》,压实殡改工作责任。三健全工作制度。实行“1110”殡改工作机制,即死亡信息1小时内上报至区殡改办,遗体1天(24小时)内送至殡仪馆,遗体必须于10天内完成火化;实行殡葬改革“零报告”工作制,要求各乡(镇、街道)民政办于每天下午5点以前将当天死亡人员情况、骨灰寄存情况和骨灰安葬情况上报区殡改办,确保及时掌握殡葬改革的新情况和新动态。
    (二)强化工作保障,为殡葬改革提供资源支持。一是强化资金保障。在工作经费保障方面,人口超过2万人的乡(镇、街道)每年给予10万元殡改工作经费,人口少于2万人的乡(镇、街道)每年给予8万元殡改工作经费;每个乡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并验收合格后,市区两级财政分别给予50万元补助;殡葬信息员补助标准为每月500元;惠民殡葬补贴按照一般群众4000元、特殊困难群众5000元、生态安葬在上述基础上再增加1000元共3个层次进行发放。另外,每个乡(镇、街道)补助10万元用于配备殡葬用车。二是强化组织保障。成立马龙区公墓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调整和充实了区殡改工作领导小组;成立区殡葬管理服务中心,配齐3名工作人员;成立区级殡葬改革应急指挥部;各乡(镇、街道)成立了由森林警察中队为依托,综治、司法、民政、林业、国土、市场监管、村建等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殡葬执法队伍,为殡改工作保驾护航;每个村(社区)明确了1名殡葬信息员,负责上报死亡信息以及对遗体火化、骨灰运输、骨灰安葬等环节进行跟踪处置。三是织牢监管密网。目前,全区10个乡(镇、街道)人员死亡到殡仪馆火化都由所在乡(镇、街道)、村社区的信息员全程跟踪处置,尸体火化后骨灰从运输、寄存到安葬的各个环节都由信息员或者所在乡(镇、街道)指定的专人全程负责跟踪处置,骨灰从殡仪馆取出后,由殡葬信息员(或所在乡(镇、街道)指定的专人)监管所在乡(镇、街道)殡葬用车直接运到公墓寄存、安葬,从源头上杜绝了偷换骨灰、骨灰入祖坟安葬等违反殡葬改革政策法规的行为。对于无名、无主尸体,在医院死亡和因事故、其它非正常死亡人员(含无名尸体)分别由医院、公安部门或事故处理负责单位及时与殡仪馆联系接运遗体,火化后按照属地管理原则交由无名、无主尸体所在乡(镇、街道)民政部门送至公墓实行生态安葬,所需费用从惠民殡葬补助经费中列支。截至目前,辖区内马鸣乡发现并处理1例。
    (三)狠抓殡葬基础设施建设,为殡葬改革提供坚强的硬件保障。一是建设标准规范化。结合实际提出了“三通”、“五有”、“两够用”、“一达标”的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验收标准。“三通”即公墓建成后达到电通、路通和水通;“五有”即公墓有停车场、功能用房、厕所、焚烧池、消防水池等配套设施;“两够用”即公墓建设实行一次性规划和分期建设,设计够用50年,首期建设够用10年以上;“一达标”即要求1个墓穴(含单、双)占地面积不超过1平方米,墓碑高不超过80厘米、宽不超过60厘米,墓位前通道宽不低于1米,墓穴之间的距离不低于40厘米,公墓绿化率达40%,绿化覆盖率不低于75%。二是资金投入最大化。按照“上级争取一点、区级补助一点、乡(镇、街道)自筹一点”的方式,累计投入资金3445万元,全面建成10个乡级和8个村级公益性公墓,建成墓穴14493个,实现乡级农村公益性公墓的全覆盖。三是生态安葬规范化。投资200余万元,高标准、高起点、创新性地新建了马鸣、旧县、月望3个生态安葬陵园,倡导鼓励群众实行树葬、花葬、草坪葬、撒散等生态安葬。四是公墓管理精细化。每个公墓明确了1至2名公墓管理员,负责骨灰寄存、公墓维护、骨灰安葬等事宜,并建立骨灰寄存和安葬登记台账,规范公墓痕迹资料管理,部分公墓安装了监控设备,对骨灰寄存室和墓区进行全范围、无死角监控管理。
    (四)狠抓移风易俗,初步树立文明殡葬新风。一是强化宣传。每年结合清明节、中元节及文化下乡等有关宣传活动中,通过书写标语、发放宣传单、电视、广播、曲靖M马龙频道、马龙文明号等媒体多形式开展文明殡葬宣传活动。共印制发放《殡葬改革工作手册》6万册,做到户均一本;书写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固定标语500条;还组织志愿者发放《文明祭祀倡议书》、《移风易俗倡议书》5万余份,各乡(镇、街道)还结合实际,发放《倡议书》、《告农户通知书》,组织签订《承诺书》等。二是制度规范。今年3月制发了《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殡葬改革移风易俗工作的通知》(马政办发〔2020〕9号),对殡葬文明行为进行了规范和要求,发文执行后,取得了明显的效果,其中,以各乡镇(街道)为单位,以派出所为主导,对农村丧事主持人(阴阳先生)进行教育,在办丧事时,不得翻新花样,搞不文明活动,倡导减少环节,简办丧事,签订《承诺书》的做法,得到市殡改办的认可。三是倡导简办。鼓励倡导佩戴一朵白花,在公墓悼念厅开一个追悼会,吃两顿饭的“一一二”办丧方式。
    二、存在的困难和问题
    (一)农村公益性公墓建设资金缺口大。目前,我区10个乡级和8个村级农村公益性公墓获得市级财政补助740万、区级财政补助500万,但乡、村两级无财力投入,缺口资金达1900余万元,公墓后期规范化建设和管理维护经费无力投入。
    (二)丧葬陋习治理标准参差不齐。目前,全区各乡(镇、街道)群众在移风易俗之中存在标准不一的情况,比如相邻的两个乡镇的两个村,一个村可以扬旗,而另一个村不可以扬旗,群众反映强烈,反弹情绪大和怨言多,不利于丧葬陋习的治理。
    (三)经营性公墓未建成。由于辖区内未建立经营性公墓,城镇居民及退休干部职工只能选择进入农村公益性公墓安葬并交纳3900元的公墓管理费,既与《国家殡葬管理条例》和《云南省殡葬管理条例》规定相违背,也不能满足广大人民群众对墓地的多样化需求,为殡葬改革的健康发展埋下隐患。
    (四)殡改工作运转成本高。每发生一例死亡,由逝者所在村(居)委会殡葬信息员(或聘请的专职工作人员)对遗体接运、火化、骨灰运输、安葬等环节进行全程跟踪处置,导致殡葬改革工作运转成本较高。
    三、下步工作打算
    一是紧盯“三个百分之百”目标,切实推进殡葬改革各项工作。二是持续加大投入,加快生态陵园建设步伐,实现生态陵园全覆盖;三是抓紧移风易俗不放松,逐步树立厚养薄葬,文明殡葬新风,四是抓紧做好经营性公墓前期申报工作,力争尽快开工建设,投入使用。(赵竟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