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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公报(第一号)

2020-12-13 19:45:56   来源:   
      根据《全国经济普查条例》规定和《国务院关于开展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的通知》(国发〔2017〕5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8〕10号)《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曲政发〔2018〕58号)《曲靖市麒麟区人民政府关于做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的通知》(麒区政发〔2018〕10号)文件要求,全区进行了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普查的标准时点为2018年12月31日,普查的时期资料为2018年度,普查对象是全区境内从事第二、三产业活动的全部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按照区委、区政府统一部署,在各镇(街道)、各部门和各级普查机构的共同努力下,经过广大普查人员两年来的艰辛努力以及全区范围内普查对象的积极参与,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全面完成机构组建、经费落实、宣传动员、人员选聘、方案制定、普查试点、业务培训、单位清查、普查登记、数据审核验收、事后质量检查、汇总评估等各项任务,取得重大成果和显著成效。
     一、精心组织,领导有力
    区政府将开展好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写入2018年、2019年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列入2018年、2019年政府重大督查项目。2018年7月3日,区政府成立了由常务副区长丁东平担任组长的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区统计局,由23个部门组成。按照“全国统一领导、部门分工协作、地方分级负责、各方共同参与”的组织实施原则,各镇(街道)建立普查机构,为普查工作开展提供了坚实的组织保障。为落实工作责任,确保普查顺利开展,区政府与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及区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签订了《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目标责任书》,形成了层层压实、层层抓落实的责任体系。全区各级人民政府、参与普查工作的相关部门对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非常重视,全面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实施,做到人员到位、措施到位、经费到位,确保了普查工作顺利实施。
    二、部门协作,共同参与
    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积极主动履职,发挥各自职能优势,提供多方保障。在普查宣传、数据提供、单位清查、现场登记、普查数据评估等方面密切配合,协调推进普查工作顺利开展。创新部门合作方式,主要普查业务组均采取统计局专业科室和行业主管部门对口科室共同组建的双组长模式,共同负责、共同实施、共同确保质量,普查业务流程更加高效,普查数据质量得到全面全程监测。成员单位和重要普查对象组建专门普查机构,加强组织领导,积极部署、扎实开展本系统普查工作。编制、民政、市场监管、税务、人社、司法、宗教、金融办、农业等部门认真配合普查,及时提供普查名录信息,有效宣传普查,督促业务单位进行普查清查和登记。
    三、严守方案,科学实施
    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领导小组办公室严格执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始终以提高普查数据质量为核心,加强工作统筹调度,采用科学方法,解决各行业、各镇(街道)普查数据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高效规范有序推进全区经济普查工作。一是不折不扣的贯彻执行国家方案、标准、流程。二是借鉴历次普查经验,着力提高普查的科学性、规范性。三是借鉴学习部分县区先进经验,结合全区实际,指导普查工作。四是督导解决普查薄弱环节,确保全区普查整体进程。五是认真搞好普查试点,总结积累经验,科学推动全区普查。六是狠抓普查人员学习培训,夯实普查基础。七是搞好普查宣传,努力做到家喻户晓。八是打好“地毯式”单位清查战役,奠定普查登记坚实基础。九是依法依规开展普查登记,客观真实反映麒麟区实际。十是抓牢数据审核检查,强化数据质量。通过采取科学的普查方式方法,圆满完成全区“单位搞全、行业搞清、总量搞准”的总体目标。
    四、创新方式,普查高效
     为减轻调查对象负担,提高工作效率,这次普查积极应用“五证合一”改革成果,大力提高部门参与程度,深化部门参与力度。在清查和普查阶段,积极利用市区级部门行政记录、业务资料和国务院经普办推送的部门信息,收集、整理了25个部门的单位名录信息11.9万余条,通过比对、合并、排重后生成普查底册单位信息2.4万余条。全面提高普查数据采集信息化水平,扩大联网直报单位范围,全面使用手持移动终端(PAD)采集数据,广泛应用行业代码自动识别赋码技术,普查数据生产全过程实行电子化、网络化,大大提高了数据采集处理效率。
    五、依法普查,严肃执法
    全区各级普查机构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关于统计工作的《意见》《办法》《规定》精神,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统计法》《全国经济普查条例》和《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方案》,严格履行独立普查、独立报告职责,依法保护普查对象资料。一是加强依法普查宣传。通过发放告知书、网站、微信、手机短信、电子显示屏等多种信息载体向广大普查员和普查对象宣传依法普查。二是加强依法普查培训。通过会议、业务培训等方式,培训各级普查人员755人,提高依法普查意识。三是依法开展执法检查。建立健全普查数据质量追溯和问责机制,及时将经济普查对象纳入“双随机、一公开”执法检查范围,公布统计违法举报方式,依法依规受理、办理经济普查违法举报线索。四是严格落实防范和惩治统计造假、弄虚作假责任制。对国家曝光的统计违法事实,全区积极开展自检自查,坚决杜绝统计违法行为和失实数据,确保全区经济普查数据真实可靠。
     六、严控质量,数据可靠
    麒麟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实行全过程数据质量控制。各级普查机构狠抓源头数据质量,实时监控普查数据采集、上报,加强入户数据核实与业务指导,开展源头数据自查与抽查,坚持多级联动审核,及时消除差错,确保普查数据真实可靠。一是精心组织全区普查数据事后质量检查。严格执行国家事后质量检查方案,采用国家统一数据检查程序和采集设备,检查数据直报国家数据处理平台。创新镇(街道)交叉检查方式,加强对部分地区的数据检查力度,全区共检查了4个普查小区,110个法人和产业活动单位(其中一套表单位6个),14个体经营户(含规模以上个体经营户)。二是配合省、市经普办开展对麒麟区3个样本普查小区的事后质量抽查工作。在省、市经普办的精心指导下,严格按照普查方案及数据质量抽查办法进行实地核查,事后质量抽查结果符合方案要求,全面通过上级验收。
    七、摸清家底,成果显著
    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进入新时代后的一次重大国情国力调查,是在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新征程前对国民经济进行的一次“全面体检”。从2017年筹备至今,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工作历时3年,经过全区1000余名普查工作人员的辛勤工作、辛苦努力,克服重重困难,完成了全区境内全部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法人单位、产业活动单位和个体经营户普查工作,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和巨大成果。
    通过这次普查,全面摸清了家底。既摸清了全区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的发展规模、布局和效益,了解了全区产业组织、产业结构、产业技术、产业形态的现状以及各生产要素的构成,也掌握了全部法人单位资产负债状况和新兴产业发展情况,进一步查实各类单位的基本情况和主要产品产量、服务活动,全面准确反映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新动能培育壮大、经济结构优化升级等方面的新进展。
普查结果显示,2018年末,麒麟区地区生产总值达754亿元,全区共有从事第二产业和第三产业活动的法人单位10525个,与2013年第三次全国经济普查相比,增长132.4%;法人单位从业人员228634人,增长2%;产业活动单位12702个,增长110.6%;个体经营户54205个,增长15.7%。
总的来看,全区第四次全国经济普查严格落实党中央和国务院的部署要求,充分运用了现代信息技术手段,普查全过程公开透明、严谨规范,取得了丰富详实的资料,真实反映了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达到了预期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