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县区动态 > 正文

省督察组到陆良督察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

2020-12-17 16:48:01   来源:陆良县融媒体中心   
        12月15日,省水利厅一级巡视员胡荣率督察组到陆良督察2020年度河(湖)长制工作。
        督察组一行在市政府副市长罗世雄,陆良县委副书记、县长张勤勇,副县长史红祥及市、县相关部门负责人的陪同下,先后来到陆良县第二污水处理厂、南盘江陆良城区段、老盘江陆良段、响水坝水库等地,通过实地查看、听取汇报、询问交流,详细了解陆良污水收集及处理、南盘江河道管护、老盘江河道综合治理等情况。
        陆良县有重要河流59条,总长568.8公里,渠道117条,总长434.4公里,流域面积1635平方公里;有中型水库7座、小(一)型水库21座、小(二)型水库176座、小坝塘381座。近年来,陆良县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部署精神,先后出台河长制工作意见和实施方案,成立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建立河长制工作配套制度、督察检查制度、考核实施细则等,开展“清河”、“清四乱”、“洁水体”等专项行动,实施河道综合整治,完善垃圾清理清运制度,河长制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
        通过实地督察,督查组对我县河(湖)长制工作开展、加强河(湖)生态治理取得的成绩给予肯定。就下步工作,督查组要求,污水处理厂要强化日常监管,确保正常运行,同时严格按照处理工艺,切实加强生产生活污水处理。要压实各级河长责任,继续加大对河(湖)长制管理力度,持续开展“清四乱”等专项行动,助推河(湖)长制工作迈上新台阶。要加强水库、河道的除险加固,强化控源截污,推进水资源保护、水污染防治、河道综合治理等工作,全面推动水生态、水环境质量持续改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