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年度报告

发布时间:2021-03-05 15:46:18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0年,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以下简称《条例》),认真做好2020年度政务公开工作。现将2020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总体情况
(一)贯彻落实《条例》情况
为认真贯彻落实《条例》,不断提升政务公开工作质量及成效,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多措并举,组织开展了形式多样的宣传解读活动,召开了专题工作会,要求各科(室、中心)提高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主动性,以宣传贯彻新《条例》为契机,认真对照《条例》要求,全面查摆在政务公开工作中存在的问题,及时整改,进一步提升政务公开工作水平。明确任务分工,严格程序规范,落实监管职责,着力增强信息发布和政策解读能力。将政务公开工作条例纳入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和全局干部职工理论学习重点内容,今年9月,将政务公开工作条例列入支部学习内容,11月通过干部职工工作会议组织全体干部职工进行了学习。
     (二)主动公开和依申请公开情况
一是在12月初,按照云南省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更新了政府信息公开指南。二是将人大建议和政协提案办理情况进行公开。三是按要求,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和单位宣传栏对2019年市局机关和下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的决算情况进行了公示,对市局机关和下属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020年预算进行了公开。四是落实行政执法公示制度,2019年7月,对机构改革后新制度的行政执法三项制度进行了公示,并及时进行了政策解读,2020年,市级市场监管部门办理案件2件,均在国家企业信用平台进行了公示(曲靖市麒麟区博胜建材经营部擅自使用或仿冒知名商品特有的名称、包装、装潢案件;乐颐果菜(曲靖)有限公司农药残留超标案件),同时,在市政府门户网站对县级办理的个别案件以案释法公示)。2020年,市市场监管局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全面推进政务公开标准化建设
市市场监管局以以市场监管总局、云南省市场监管局标准指引为指导,围绕食品药品监管工作中与人民群众关系密切的行政行为和服务事项,于11月编制了《曲靖市食品药品监管领域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对基层政务公开事项提出了标准化规范化要求。
1.行政审批方面。将食品(含保健食品)生产经营和药品零售许可办事指南、许可基本信息纳入基层政务公开标准目录,一方面通过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发布,另一方面在政务中心(行政审批局)进行公示,方便群众咨询了解,进一步推进了食品药品领域行政审批的透明度。
2.在监督检查方面。一是将开展食品、特殊食品监督检查的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二是县级组织开展的食品安全抽检,将检查实施主体、被抽检单位名称、被抽检食品名称、标示的产品生产日期/批号/规格、检验依据、检验机构、检查结果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三是将药品零售、医疗器械经营、化妆品经营、医疗机构使用药品质量监督检查的检查制度、检查标准、检查结果等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
3.在行政处罚方面。将食品、药品、医疗器械、化妆品领域行政处罚情况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平台进行公示,公示内容涵盖处罚对象、案件名称、违法主要事实、处罚种类和内容、处罚依据、作出处罚决定部门、处罚时间、处罚决定书文号、处罚履行方式和期限等多项内容,提升了行政处罚的公开度和透明度。
4.在公共服务方面。一是明确食品安全消费提示警示制度,通过政府门户网站、曲靖M、掌上曲靖、及社区(村)公示栏进行等进行全面宣传公示,切实提高人民群众安全消费意识。二是建立食品安全应急处置情况公示制度,全面向社会公开市场监管部门食品安全应急组织机构及职责、应急保障、监测预警、应急响应、热点问题落实情况等信息。三是健全食品药品投诉举报公示制度,在政府门户网站、新闻媒体和社区(村)公示栏公开食品药品投诉举报管理制度和政策、受理投诉举报的途径等信息,便于群众开展投诉举报。四是强化食品用药安全宣传活动(食品安全周、安全用药月、化妆品科普宣传周等)开展情况公开宣传力度,将活动时间、活动地点、活动形式、活动主题和内容等信息以新闻稿件的形式,在政府门户网站和各类媒体上进行宣传报道,提高人民群众知晓度。
(四)平台建设组织保障情况
一是曲靖市市场监管局没有设立门户网站,2020年依托市政府门户网站市场监督管理局栏目发布公开信息200余条。二是2020年 “12345”热线转接成功率为100%,按期办结率为100%。三是今年4月,将调整后的领导分工在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了公示,目前,市市场监管局的政务公开工作由党组成员、副局长胡浩军同志担任。
(五)监督保障情况
2020年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因为迟报、漏报及违反政务公开相关规定被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通报的情况。在2020年社会评价中,被市委、市政府通报表扬。
  
 
 二、主动公开政府信息情况
第二十条第(一)项
信息内容 本年新制作数量 本年新
公开数量
对外公开
总数量
规章 0 0 0
规范性文件 0 0 0
第二十条(五)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许可 44 1 50
其他对外管理服务事项 0 0 0
第二十条(六)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处理决定数量
行政处罚 4 0 35
行政强制 2 0 1
第二十条第(八)项
信息内容 上一年项目数量 本年增/减
行政事业性收费 0 0
第二十条第(九)项
信息内容 采购项目数量 采购总金额
政府集中采购 2 503.56万元
             
 
三、收到和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情况
(本列数据的勾稽关系为:第一项加第二项之和,等于第三项加第四项之和) 申请人情况
自然人 法人或其他组织 总计
商业企业 科研机构 社会公益组织 法律服务机构 其他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二、上年结转政府信息公开申请数量 0 0 0 0 0 0 0
三、本年度办理结果 (一)予以公开 0 0 0 0 0 0 0
(二)部分公开(区分处理的,只计这一情形,不计其他情形) 0 0 0 0 0 0 0
(三)不予公开 1.属于国家秘密 0 0 0 0 0 0 0
2.其他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公开 0 0 0 0 0 0 0
3.危及“三安全一稳定” 0 0 0 0 0 0 0
4.保护第三方合法权益 0 0 0 0 0 0 0
5.属于第三类内部事务信息 0 0 0 0 0 0 0
6.属于第四类过程性信息 0 0 0 0 0 0 0
7.属于行政执法案卷 0 0 0 0 0 0 0
8.属于行政查询事项 0 0 0 0 0 0 0
  (四)无法提供 1.本机关不掌握相关政府信息 0 0 0 0 0 0 0
  2.没有现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0 0 0 0 0 0 0
  3.补正后申请内容仍不明确 0 0 0 0 0 0 0
  (五)不予处理 1.信访举报投诉类申请 0 0 0 0 0 0 0
  2.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3.要求提供公开出版物 0 0 0 0 0 0 0
  4.无正当理由大量反复申请 0 0 0 0 0 0 0
  5.要求行政机关确认或重新出具已获取信息 0 0 0 0 0 0 0
  (六)其他处理 0 0 0 0 0 0 0
  (七)总计 0 0 0 0 0 0 0
四、结转下年度继续办理 0 0 0 0 0 0 0
    四、存在问题和下一步打算
一是政务公开方式单一,内容不够充实。二是公开内容多以检查抽查为主,政策性文件公开力度不够。三是公开及时性不足,需进一步加强。下一步工作中,市市场监管局将进一步查找问题和不足,针对薄弱环节,采取积极措施,切实加强改进,不断提高政务公开工作水平。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2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