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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牢固树立“过紧日子”思想编制2021年预算

2021-03-26 15:54:29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2021年市财政局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过“紧日子”的思想,全面贯彻落实市委五届九次全会精神,紧扣“高于全省平均水平”的目标,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持续优化支出结构,优先保基本民生、保工资、保运转、保偿债支出,重点支持以“两中心”建设为引领的民生需求,构建集中财力办大事财政保障机制,科学编制2021年收支预算,充分发挥财政资金效益,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努力完成全年各项财政重点工作,全力确保“十四五”开好局,以优异的成绩庆祝建党100周年。
  全面加强预算支出管理。坚持从严从紧的原则对“六保”支出,落实中央、省市重大决策部署所需支出,政策已明确需由市人民政府承担的据实结算支出,以及市委、市政府明确要求安排的四类重点项目支出,逐一进行审核安排。坚持应压尽压的原则,除上述重点项目外,其余支出均确定为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3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非刚性、非重点和非急需的项目,一律压减,不再安排。对部门年内新增的支出事项,原则上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资金等现有部门资金予以解决。坚持能省则省的原则,对行政、事业单位按定额标准测算的公用经费一律压减10%。对会议、差旅、培训、调研、论坛、庆典等公务活动,尽量采用视频、网络等新型方式开展,努力节约开支。
  严格落实事权与支出责任分担政策稳步推进教育、卫生、交通、公安、自然资源、环保等领域市以下财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严格执行改革方案已明确的市县分担比例政策规定,对不属于市本级支出责任的,一律不予安排;对属于市本级承担共同事权支出责任的,严格按照规定的比例和标准审核安排。
  全面清理支出政策及挂钩事项全面清理现行支出政策,认真贯彻执行支出预算安排不得同财政收支增幅或生产总值挂钩的政策要求。对设立期限超过三年以上的专项资金,全部清理退出;对政策实施到期的专项资金,不再安排预算;对新设的专项资金经市政府审批后纳入预算;对过度保障的支出政策,进行清理规范,特别是对住房补贴政策,依规依程序重新进行调整规范。
  强化各单位化解债务统筹各部门各单位举借产生的债务,严格按照“谁举借、谁偿还,谁审批、谁负责”的原则,全面压实化债主体责任,由各部门各单位自行承担偿还责任,合理规划还款计划,在不影响正常运转的前提下,全面统筹各项收入,优先用于偿还债务。
  加大绩效评价审计考核结果运用力度。对事前绩效再评估、再评价结果为“中”的项目,按不低于2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绩效评价为“差”的项目,除要求相关部门进行全面整改外,下年度不再安排项目经费;对执行进度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影响省对市综合考核的预算单位,本单位项目经费统一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