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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多措并举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

2021-06-18 14:42:09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新《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实施以来,曲靖市财政局严格贯彻执行,各级部门依法理财,依法行政,财政运行平稳有序,为全市统筹抓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支撑。
    一是多渠道学习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提高认识,高度重视《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贯彻实施,及时调整充实工作领导小组,通过开展普法宣传、举办培训班、召开座谈会、邀请专家学者专题讲授等多种形式,扎实开展学习宣传,筑牢理论和业务基础,同时加强对县级财政部门的指导、监督《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的贯彻落实。
    二是预算编制体系逐步规范。坚持“以收定支、确保平衡,突出重点、优先保障,厉行节约、提质增效,强化统筹、零基安排”的原则编制政府预算。有效统筹各类资金资源资产,依法依规组织收入,合理安排预算支出,严控新增支出,确保预算收支平衡;严格落实“三保”支出责任,在兜牢“三保”底线有基础上,财政资金重点支持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和疫情防控的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厉行节约,压缩一般性支出,把过“紧日子”的要求贯彻到预算编制、执行全过程,推行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持续深化零基预算改革,打破基数概念和支出固化格局,通过调整优化部门预算支出结构、统筹财政拨款和自有资金、科学分配年度间项目安排等方式解决部门新增支出。
    三是预算执行管理机制逐步健全。严格执行人大批准的预算,市本级严格执行未列入预算一律不安排支出的规定。严格执行支出预算,建立支出进度定期通报制度,督促市本级部门和县(市、区)抓紧将预算资金落实到实施项目。
    四是预算绩效管理体系逐步完善。各预算部门认真系统梳理支出项目,按照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原则,研究制定绩效指标框架,初步建立部门绩效指标和标准体系。落实预算绩效目标管理部门主体责任、财政部门审核监督责任,开展部分项目预算绩效目标事前评估和质量控制抽审工作。将预算安排与绩效管理情况挂钩,对预算项目绩效再评价结果不达标的,按比例调减预算或不再安排预算。通过进一步加强绩效管理,全市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在省财政厅考核中名次上升到第五位。
    五是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持续提升。坚持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除涉密单位外全部按要求公开支出,对三公经费预算增减变化进行详细对比说明,及时主动公开预决算信息及预算绩效管理信息,以公开促规范、以公开促廉政。建立部门预算公开与预算安排(执行)的挂钩机制,对2019年预决算信息公开质量较差的17家市级预算单位扣减2020年预算资金。
    六是监督机制更加健全完善。主动接受人大、审计、上级财政部门的监督,积极向人大报告国有资产管理、“三公”经费预算执行情况、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和新增债券专项调整等情况,对照督查检查指出问题、薄弱环节,逐一梳理,认真整改,建立长效机制。注重加强监督考核结果运用,2021年对年初已下达预算但执行率低于序时进度的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审计查出问题的项目,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对影响省对市综合考核的预算单位,本单位项目经费按不低于10%的比例进行压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