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二季度统计分析

2021-07-14 09:04:46   来源:曲靖市住房公积金原创   
       根据住房城乡建设部住房公积金监管司《关于加强住房公积金统计分析工作的通知》(建金综函〔2018〕186号)文件规定,现将曲靖市住房公积金2021年二季度运行情况分析如下:
        一、业务运行情况
       (一)缴存。二季度,新开户单位51家,实缴单位3750家,新开户职工4791人,实缴职工26.89万人,缴存额14.95亿元。其中,异地转入159笔,729.17万元。季末,缴存总额440亿元,缴存余额167.19亿元。
       (二)提取。二季度,提取额9亿元,其中,异地转出92笔,513.42万元。提取率(提取额占缴存额的比例)60.2%。季末,提取总额272.81亿元。
       (三)贷款。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5笔、5.15亿元,其中,发放异地贷款27笔,596万元。至季末,已累计向18.24万户家庭发放住房公积金个人贷款276.66亿元,贷款余额117.81亿元,个人住房贷款率为70.46%。
       (四)收支。二季度住房公积金业务收入2.59亿元,业务支出1.31亿元,实现增值收益1.28亿元。
       二、业务运行特点
       (一)缴存
      从实缴人数金额按缴存单位性质、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等方面分析如下:
       1.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52.01%、59.81%;国有企业分别占27.82%、31.73%;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0.84%、1.05%;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12%、0.55%;城镇私营企业及其他城镇企业分别占5.92%、1.56%;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1.97%、0.75%;个人自愿缴存分别占0.35%、0.08%;其他分别占9.97%、4.47%。
       2.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职工月缴存基数分类。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23.42%、4.25%; 0.6(含)-1倍的分别占20.53%、16.45%;1(含)-2倍的分别占49.64%、62.77%;2(含)-3倍的分别占4.37%、10.43%;3倍的分别占2.04%、6.1%。
       3.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职工月缴存额(含单位配缴部分)分类。月缴存额1000元以下的分别占26.59%、5.5%;1000(含)-2000元的分别占43.18%、43.09%;2000(含)-3000元的分别占23.04%、33.35%;3000(含)-4000元的分别占3.33%、6.98%;4000(含)-5000元的分别占3.86%、11.08%。
       4.实缴人数和金额按缴存比例分类。缴存比例为5%的分别占6.11%、0.68%;6%的分别占0.98%、0.19%; 7%的分别占0.45%、0.07%; 8%的分别占3.03%、1.11%; 9%的分别占0.88%、0.25%; 10%的分别占5.9%、4.4%;12%的分别占82.49%、92.33%;个人自愿缴存的分别占0.16%、0.97%。
       (二)提取
       提取金额按类型分类。住房消费提取占85.36%,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占24.18%,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占59.97%,租赁住房占1.21%;非住房消费提取占14.64%,其中,离休、退休提取占11.6%,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提取占1.75%,其他占1.29%。住房公积金提取率为60.2%,同比下降6.38个百分点。
       二季度,住房公积金提取9亿元,同比下降14.88%,其中,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下降34.91%,偿还购房贷款本息增长0.25%,租赁住房占10.14%。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降幅较大,政策调控影响明显。
      (三)贷款
       1.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贷款职工单位性质分类。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分别占58.2%、61.74%;国有企业分别占27.75%、27.4%;城镇集体企业分别占0.8%、0.78%;外商投资企业分别占1.17%、0.97%;城镇私营企业占2.58%、1.77%;民办非企业单位和社会团体分别占0.92%、0.82%;个人自愿缴存分别占0.06%、0.02%;其他分别占8.52%、6.5%。
       2.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购房面积分类。建筑面积90(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10.87%、8.35%;90-120(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20.56%、17.71%;120-144(含)平方米以下的分别占38.49%、36.4%;144平方米以上的分别占30.08%、37.54%。
       3.贷款笔数和金额按主借人月缴存基数分类。上年当地社平工资0.6倍以下的分别占10.56%、7.96%; 0.6(含)-1倍的分别占37.32%、36.22%; 1(含)-2倍的分别占46.72%、49.62%; 2(含)-3倍的分别占5.4%、6.2%。
       4.贷款笔数和金额按住房公积金贷款使用次数分类。首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82.14%、79.34%;二次使用公积金贷款的分别占17.86%、20.66%。公积金贷款主要支持职工刚性住房需求,其次是改善型住房需求。
       5.贷款笔数和金额按贷款用途分类。新房分别占71.88%、72.68%;二手房分别占27.62%、26.92%;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分别占0.5%、0.4%。
       中心的个贷发放规模持续下降,降幅明显。二季度,发放个人住房贷款1225笔4.82亿元,发放金额同比下降27.39%,个贷率也由最高时83.43%稳步回落至当前的70.46%,个贷率在合理区间。
       三、重点关注问题
      (一)贷款资产质量。截至二季度末,全市公积金逾期贷款125笔,712.88万元,其中3-5期53笔25.16万元;逾期6期及以上的72笔,687.72万元。逾期率为0.61‰,同比下降0.15个千分点,逾期贷款清收工作成效明显,逾期贷款风险可控。
      (二)流动性风险分析。二季度,资金流入21.09亿元,资金流出14.17亿元,资金净流入6.92亿元,资金流量盈余,结余资金持续增长,有效化解资金流动性风险。
      (三)资金存储合理性。截至二季度末,全市住房公积金存款48.32亿元,其中,活期存款0.0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0.35%;协定存款0.75亿元,加权平均利率1.61%;定期存款47.52亿元,加权平均利率3.15%。增值收益率0.34%。下步工作中,将继续加强资金结构存放管理,在保障各项业务正常运行的基础上,实现增值收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