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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切实做好煤矿“雨季三防”工作时刻保持安全警钟长鸣

2021-07-14 18:03:15   来源:曲靖市能源局   

        根据汛期煤矿安全风险特点,提前研判煤矿汛期可能出现的安全生产风险,本着“精心谋划、认真安排、严格落实”的工作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健全完善工作机制,严格措施落实,管控好汛期煤矿安全风险,提高煤矿防汛抗灾能力,严防煤矿水害事故发生,确保安全度汛。曲靖市能源局根据国家、省、市关于汛期煤矿安全生产工作的要求,结合我市煤矿实际情况,严格部署开展“雨季三防”有关工作的开展。
       一是切实加强“雨季三防”工作的领导。为有力推进“雨季三防”工作,促进各项安全措施有效落实,切实加强对“雨季三防”工作的组织领导。市能源局成立“雨季三防”工作领导小组,由局长担任组长,副局长和市矿山应急救援指挥中心主任、市煤矿安全监管执法支队队长担任副组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雨季三防”的日常工作。
        二是健全完善机构和技术图件资料建立健全“雨季三防”工作领导机构,配备满足工作需要的防治水专业技术人员及队伍,配齐专用探放水设备,储备必需的水害抢险救灾设备和物资。建立完善各类技术图件资料台账并按要求做好修编、更新。结合各煤矿实际情况督促修编完善本单位水害防治规章制度及防治水年度计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三是严格“雨季三防”措施落实全市煤矿对“雨季三防”工作开展全面系统排查,包括煤矿水文资料、防治水队伍建设、防治水设备、防雷设施、井下水害隐患排查、防汛物资储备、矿区地面巡查、防洪沟渠和井下水仓等方面的防治水措施执行情况进行逐项排查,确保各项安全防范措施严格落实到位。各煤矿要确保双回路供电的可靠性,配备应急救援电源,保障矿井供电的连续性,严防停电导致人员滞留井下、瓦斯超限或淹井事故发生。对矿区内(含家属区)人员密集场所要加强监测,对可能出现滑坡或泥石流等自然灾害的地点,要建立观测站,采取相应的治理防范措施,严防次生灾害发生。切实加强与气象、水利、防汛等部门的联系,密切关注灾害性天气的预报预警信息,及时掌握可能极端天气和自然灾害预警信息,遇有大雨、暴雨等极端天气要严格执行停产撤人制度,保障人员安全。
        四是着重强调工作要求。各县(市、区)煤炭管理部门及煤矿要加强组织领导,压实工作责任。结合本辖区、矿区的实际情况,层层压实工作责任,抓实、抓细“雨季三防”工作。要做到强化教育培训,提升业务能力,充分认识到做好“雨季三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提升从业人员的理论水平和履职能力,促进工作有序高效开展。全面开展自查自改,切实消除安全隐患。从井上、下各生产系统、各生产环节、各工作岗位进行全面排查,找出存在的安全隐患和问题,针对存在隐患和问题,制定整改方案,按照“五定”原则整改到位,切实消除安全隐患。要安排专人负责“雨季三防”工作的督促指导,随时掌握工作推进情况,加强跟踪问效,确保工作取得实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