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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水务局“五举措”认真学习贯彻《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

2021-07-21 10:06:50   来源:马龙区水务局   
《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标志着云南省农村供水事业迈入了法治化的新阶段,马龙区水务局积极学习贯彻,努力推进马龙区依法治水管水进程。
一是认真组织学习培训。积极组织各乡(镇、街道)水务所所长、工程技术负责人集中对《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进行学习,学习了《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国办发〔2016〕2号)《国家发改委、财政部、水利部、农业部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意见〉的通知》(发改价格〔2016〕114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实施意见》(云政办发〔2016〕81号)及《云南省巩固提升农村供水保障水平实施方案》(云政办发〔2021〕24号)文件精神,重点解读了《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进一步增强法治意识,不断提高群众对马龙区农村供水工程的运行管理工作的认识,让更多群众积极参与到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运行管理及日常监督中来。
二是完善建管机制。严格落实“先建机制再建工程”建设管理模式,认真落实《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运行管理职责等3个文件的通知》(马政办发〔2019〕70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曲靖市马龙区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三个责任”的通知》(马政发〔2019〕49号)《曲靖市马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饮水安全运行管理的通知》(马政发〔2020〕19号)文件及市水务局制定下发的《农村饮水工程水费收缴管养办法十条》《“有事找我”三级责任人限时服务承诺制》《发现问题整改交办督办销号机制》,进一步落实水费收缴“三个责任”“三项制度”,促进农村饮水工程有效管护,长效运行。
三是强化宣传引导。充分利用报刊、广播、电视等传统媒体和网站、微博、微信等新媒体,多渠道、多方式开展宣传。进一步强化饮用水具有资源属性和商品属性的水情教育,引导农户树立节水观念和节水意识,增强有偿用水意识和节约用水的自觉性,扎实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工作。
四是扎实推进《办法》落实。压实主体责任,做好绩效评价,强化调研督导,让《办法》在马龙落地生根
五是与党史学习教育融合推进。农村饮水安全是重要的民生大事,也是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接续做好乡村振兴的重要保障,通过学习职工对《云南省农村供水管理办法》有了更深入的了解,纷纷表示坚持把党史学习教育与民生水利紧密结合,扎实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坚持为民服务理念,持续提升农村饮水安全管理保障能力,切实增强全区农村饮水安全工程的水源保护、用水管理以及工程安全运行,确保群众喝上“安全水、放心水”,截至目前,马龙区共建成集中式供水工程286件,解决了17.5552万人饮水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