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部门动态 > 正文

【“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之五】 市发改委以老旧小区改造项目为突破口助力提升群众幸福感

2021-07-27 15:23:51   来源:市发改委   

引言:
党史学习教育开展以来,市发改委牢牢把握“学党史、悟思想、办实事、开新局”这一主线,将学习教育融入日常、抓在经常 。坚持把学党史同总结经验、破解难题、推动工作结合起来,领导班子成员带头担当作为,沉下心来想办法,全力以赴出实招,结合自身职能职责积极主动服务群众、服务基层,力争将实事办准、办实、办好、办出成效。
     市发改委特推出“我为群众办实事”系列报道,记录学习成果、更加勇于担当。 
 
曲靖市发展改革委认真做好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立项审批、资金争取和督促指导等工作,全心全意助力老旧小区改造,用实际行动为群众办实事。2021年上半年,曲靖市11个项目争取到中央预算内投资12447万元,惠及罗平县、宣威市、富源县、马龙区、师宗县的162个老旧小区637栋房屋10605户建筑面积90.5万平方米。
老旧小区改造项目的实施,有效改善了小区的基础设施,提升了居民生活质量,促进了城市旧颜焕形貌,加快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进一步完善了城市功能。
认真审核项目,做好资金申报
市发改委严格按照《中央预算内投资保障性安居工程专项管理暂行办法》《云南省保障性安居工程配套基础设施建设中央预算内投资管理细则》等要求,及时主动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掌握年度建设计划,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储备项目,主动服务、积极对接,做好项目前期审批工作,通过提前培训、组织专家指导,采取“点对点”“面对面”“手把手”的方式,直接服务基层,提高项目前期工作质量,认真按照资金申报“二上二下”要求,按质按量做好中央预算内资金申报。
及时分解计划,跟踪资金拨付
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下达后,市发展改革委在10个工作日内及时将计划分解下达到相关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及项目单位,督促有关项目单位于资金计划下达后2个月内开工建设,发挥中央预算内资金撬动作用,推进项目尽快建设完成。定期跟踪资金拨付状况,对于未拨、少拨、缓拨的地区进行督促,并将资金拨付情况作为下次项目申报的重要参考。
按月开展调度,强化项目监管
依托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按月开展项目调度,及时更新项目完成投资、资金支付等情况,对于项目迟迟未开工、推进缓慢、超期未完工项目,对项目涉及的县(市、区)进行督办,督促项目有关单位提出整改措施、整改时限和整改责任人,并及时将存在困难的项目报送市政府办督查室,密切关注项目进展,对于存在需市级协调解决问题的项目,市发展改革委及时推送至相关市级部门,跟踪问题解决情况。对于无法推进的项目,及时调整项目资金。
推行部门联动,加强资金监管
曲靖市发展改革委定期会同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开展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执行情况检查,对投资计划分解落实、投资计划执行和资金支付使用等情况进行监督,压实“两个责任”,督促各县(市、区)发现问题及时整改。对于推进缓慢,多次整改无效的县(市、区),采取核减或暂时停止中央预算内投资申报等方式实施惩戒。
市发改委将指导好各县(市、区)发展改革部门做好2022年中央预算内投资计划草案编制工作。
(通讯员:黄润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