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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找准对象 抓牢主体 夯实措施 盘活扶贫资产增效益

2021-09-26 11:21:40   来源:曲靖市乡村振兴网   
曲靖市按照“先行先试、以点带面、全面铺开”的思路,把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作为推进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一个重要抓手,积极探索扶贫项目资产后续规范化管理,形成了一套“管什么、谁来管、怎么管”的管理经验。

精准锁定对象,解决“管什么”的问题。按照扶贫项目属性,区分公益性扶贫资产、经营性扶贫资产、到户类扶贫资产3种类型,把财政专项扶贫资金、财政涉农整合资金、易地扶贫搬迁资金、用于脱贫攻坚的地方政府债务资金、金融扶贫资金、东西部扶贫协作资金、行业帮扶资金、社会帮扶(捐赠)资金等投入形成的各类扶贫项目资产和权益,纳入管理范围。按照谁实施谁清理的原则,对2013年以来以县、乡、村为实施主体的各类扶贫项目进行全面清理,由县、乡、村三级“三线齐推”,全覆盖、无死角反复清理核查,做到“资金清、项目清、资产清”,项目、资金、资产账实相符、账账相符。截至2021年9月10日,全市完成清理的扶贫项目资产总规模达286.88亿元,其中:公益性扶贫资产原值179.28亿元,经营性扶贫资产原值25.36亿元,到户类扶贫资产原值82.43亿元。

明确资产权属,解决“谁来管”的问题。紧扣移交、登记、确权三个环节,建立“县乡有明细台账、村组有登记凭证、点有标识标牌”的精准管理模式,分县、乡、村、户四级管理主体,分级移交资产。移交后的扶贫项目资产,由行业主管部门对其贴挂标识标牌,通过双台账登记管理,实现扶贫资产可视化、可溯源。通过办理不动产登记权证、资产登记证或印发文件等方式,将扶贫项目资产的“两权一责”(所有权、受益权和管理责任)明确到县、乡、村、户,有效解决权属不清的问题,充分调动了各方参与共建共管共享的积极性。截至2021年9月10日,全市完成清理的286.88亿元扶贫项目资产中,已确权资产规模达275.04亿元,占95.78%,其中:到户规模80.67亿元,占29.33%;到村规模115.94亿元、占42.15%;到乡镇规模50.6亿元,占18.4%;到县级部门规模10.12亿元,占11.12%。

健全管护机制,解决“怎么管”的问题。突出“经营性、非经营性”两大类别,分类施策,通过明确管护责任、市场化运作等方式强化管护,实现扶贫项目资产管理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双提升。实行“半年一检查、半年一评估、半年一动态”的资产动态监测机制,确保扶贫项目资产安全,实现增收增效。建立资产处置机制,对确需转让和处置的,由资产所有权人提出转让和处置申请,逐级报审后按相关规定进行转让和处置,防止资产闲置和流失。建立监督检查机制,由县级人民政府牵头,组织乡(镇、街道)、各级行业主管部门,分层级定期或不定期对扶贫项目资产管理使用情况开展监督检查,推动扶贫项目资产后续管理常态化、制度化。建立扶贫项目资产投诉举报制度,通过设立举报电话、开通网上举报渠道等方式,畅通投诉举报渠道,自觉接受广大群众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通讯员:代普诚、吴献方、欧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