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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龙区创建“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榜上有名

2021-11-15 11:47:58   来源:曲靖市水务局   

按照《水利部办公厅关于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创建管理办法的通知》(办水保〔2021〕171号)要求,水利部组织第三方机构对国家水土保持示范申请进行评审,并对评审结果进行了审核,确定了2021年度拟认定的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名单,马龙区成功创建成为全国榜上有名的34个“国家水土保持示范县”之一。

马龙区历届党委、政府高度重视,把水土保持与生态建设作为立区之本、富民之策,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充分发挥区域优势,以绿色为发展底色,一届接着一届干,持续发力,加快生态文明建设,绘就了一幅可持续发展的美丽画卷,先后取得“国家园林县城”“中国绿色名县”“云南省生态文明县”“云南省造林绿化先进县”等荣誉,2020年成功创建为全国文明城市,谱写了新时期征山战水、改善山河的辉煌篇章。

上世纪90年代,马龙区水土流失严重,土地利用结构不合理,生产用地比例偏高、生态用地比例较低,荒山荒坡及坡耕地较多,土地石漠化、土壤侵蚀严重大地涵蓄水能力减弱,大雨成灾、无雨旱灾。在水土流失综合治理中,马龙区坚持以小流域为单元,以水资源保护为中心,以控制水土流失和面源污染为重点,立足水资源的有效合理利用,统筹山水林田湖草综合治理,根据区域社会经济发展要求,紧紧围绕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和农业产业结构调整,以改善生态、生产、生活条件为切入点,通过坡改梯、水保林、经果林、封禁治理等措施有机结合,不仅促进当地群众增收致富,带动项目区经济可持续发展,而且有效治理项目区水土流失,恢复和改善生态环境。

1998年被列为“长治”工程重点项目县后,马龙区先后实施了“长治”工程、“珠治”试点工程、“长治”生态修复工程、农业综合开发水土保持工程、国家水土保持重点工程、水土保持以奖代补试点项目等37条小流域治理项目,共投入建设资金1.38亿元,治理水土流失面积460平方公里其中,建设坡改梯3181公顷,营造水保林10966公顷,栽种经果林2458公顷,种草39公顷,进行封禁治理29397公顷。通过项目实施,全区坡耕地面积减少14078公顷,荒山荒坡面积减少7346公顷,水土流失面积从治理前的547平方公里降低到308平方公里,减少239平方公里,降幅达43.7%,森林覆盖率从治理前的29.65%提高到52%、林草覆盖率从治理前的59.34%提高到63.09%,水土保持率从治理前的65.8%提高到80.76%,水土流失面积和侵蚀强度明显下降,林草植被恢复得到显著改善。

预防为主、强化监管,马龙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云南省水土保持条例》,加强水土保持预防监督管理能力建设,落实“三同时”制度、信用监管“两单”制度,使生产建设单位水土保持法定责任得以落实,人为水土流失现象得以有效控制,水土保持审批率、实施率逐步提高,2010年至今,全区共审批水土保持方案289件、收缴水土保持补偿费620.6万元,验收水土保持设施81件,实现新建项目水保方案百分之百编报、审批,在建项目百分之百现场监督检查、跟踪落实。同时把生产活动人为造成的水土流失作为监管的重中之重,加强重点在建生产项目和矿山资源开发的执法检查力度和频次,开展水土保持监督执法专项行动,有效控制了生产建设中的人为水土流失,促进经济发展、生态保护和绿色发展。

马龙区自实施水土保持项目以来,已逐步形成和总结出了三种具有马龙特色,易推广、可复制的水土流失治理模式。一是能充分调动群众参与工程建设的村民自建模式。二是以面源污染防治为重点的生态清洁小流域治理模式。三是以有效带动产业结构调整的以奖代补项目模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