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等规定,罗平县农业农村局组织兽药GSP检查验收组,对罗平县牧康兽药技术服务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10号,法人代表:钱家财)、罗平县方鑫兽药经营部(企业地址:罗平腊山街道环松街319号,法人代表:方昀)、罗平县聚农社兽药经营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环松街241号,法人代表:李华锋)、罗平县鸿图兽药批发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8号,法人代表:朱丽)等4家兽药经营企业,实施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的情况,进行了现场检查验收。检查验收组一致认为,该4家兽药经营企业均符合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拟认定为曲靖市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合格企业,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1年12月13日至2021年12月17日,如有异议,请向曲靖市农业农村局畜牧兽医科反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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