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兽药管理条例》、《兽用生物制品经营管理办法》、《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和《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规定,按照《云南省兽药经营质量管理规范检查验收办法》要求,通过现场检查、公示及审核等程序,经公示无异议,现认定:
罗平县牧康兽药技术服务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10号,法人代表:钱家财)、罗平县方鑫兽药经营部(企业地址:罗平腊山街道环松街319号,法人代表:方昀)、罗平县聚农社兽药经营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环松街241号,法人代表:李华锋)、罗平县鸿图兽药批发部(企业地址:罗平县腊山街道红星北街8号,法人代表:朱丽)等4家兽药经营企业,为曲靖市兽药GSP(非兽用生物制品类)合格企业;经营范围:兽用一般化学药品、中药制剂、兽用器械,有效期(5年):2021年12月22日—2026年12月21日。
现予公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