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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三举措积极推进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

2021-12-24 10:57:45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一是涉及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的辖内银行业机构、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过渡期脱贫人口小额信贷工作,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深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决策部署,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需求,支持脱贫人口发展生产稳定脱贫。

    二是各承贷银行机构充分借鉴脱贫攻坚期内开展扶贫小额信贷工作的有益经验,认真落实政策要求,结合自身职责定位,科学制定信贷计划,根据客户实际需求确定贷款额度、期限,优化信贷审批流程、提升贷款审批效率,切实满足脱贫人口及边缘人口合理信贷需求。各县(市、区)乡村振兴局、街道、乡镇及村委会要积极提供脱贫户和边缘户名单,各承贷金融机构对包干责任区域内的脱贫户和边缘户开展全面梳理排查,对有贷款需求且符合贷款条件的做到“应贷尽贷”。

    三是积极防范化解相关风险,加大脱贫人口小额信贷逾期贷款处置力度。各承贷机构要全力配合相关部门,充分发挥基层网点的作用,共同做好贷款回收工作。对到期贷款,承贷机构要区分农户生产周期匹配、自然灾害、市场波动等情况,相应采取清收、展期、续贷等方式,分类施策、稳妥处置,避免还款高峰期发生大规模逾期。同时,各承贷机构要加强风险管理与预判,通过积极与乡村振兴部门、乡(镇、街道)、村委会、驻村工作队的沟通协作,推动发挥好基层扶贫部门、村两委、驻村工作队、帮扶责任人和银行机构的合力,切实加强贷前、贷中、贷后全流程管理,严格贷款“三查”制度,确保信贷资金放得准、用得好、收得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