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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财政局加强政府债务管理积极化解债务风险

2021-12-24 10:58:48   来源:曲靖市财政局   

    市财政局始终坚持把加强政府债务管理、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促进地方经济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作为重点工作,切实抓紧抓实抓好,做到守土有责、守土负责、守土尽责,有效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认真落实积极财政政策提质增效、更可持续的要求,坚决打好防范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攻坚战,全力防范政府债务风险,截至9月底,全市债务还本付息支出60.4亿元,其中,还本资金44.2亿元,付息资金16.2亿元,有效保障到期的债务还本付息支出需要,切实维护政府信誉。

    (一)切实加强新形势下政府债务管理各项基础工作。一是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统计核算工作,及时将政府债务偿还及化解情况准确、完整地录入地方性政府债务管理系统。二是加强对政府债务的风险预警监测,努力提高政府债务的偿还能力,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维护政府信用。三是规范政府举债行为,严格债券资金监督管理,强化支出责任,提高债券资金使用绩效,确保一般债务收支纳入一般公共预算管理,专项债务收支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四是坚持稳中求进的总基调,充分发挥债务管理职能作用,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指导帮助县级财政部门和市直相关单位多渠道筹措资金化解政府债务,稳妥化解存量隐性债务。五是制定政府债务风险应急处置预案,督促、指导各县(市、区)和市直各债务主体建立相应的应急处置机制,有效应对突发债务风险。

    (二)区分举债主体,落实偿还责任。对政府部门、机构和全额拨款事业单位的债务,以及差额拨款事业单位、融资平台公司因提供公共服务产生且无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承担直接偿债责任;对各类融资平台公司因基础设施、公益性项目建设而产生,且有偿债资金来源的债务,地方政府督促其按计划、合同的要求严格履行还款义务,尽量避免其向政府直接债务转化;对与公共服务无关的市场行为所产生的债务,落实偿还责任,由举债主体自行偿还,政府不承担兜底责任。

    (三)强化风险防控工作。一是准确把握专项债券促发展与防风险的平衡关系,强化专项债券规模、结构和安全性等全方面的动态监测,实现专项债券资金的全面动态管理。二是严密监控挪用专项债券资金及违规支出行为,建立专项债券资金核算工作台账,确保专款专用,对违规使用专项债券资金的,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三是狠抓偿债责任落实,细化工作机制,结合实际情况制定偿债计划,做到按期还本付息。四是强化专项债券信息披露的透明度,做到及时、准确、完整的公开专项债券信息,接受社会和市场的监督,牢牢守住不发生区域性、系统性债务风险的底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