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 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4 10:14:00   索引号:53030006041900000   文号:1   来源:曲靖市地震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41900000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有关防震减灾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规章和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防震减灾工作,依法履行防震减灾管理职能;负责编制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防震减灾法》《云南省防震减灾工作条例》等法律法规,负责管理、监督、检查全市的防震减灾工作;负责拟订全市防震减灾规范性文件;负责全市防震减灾的综合发展实施工作,推进全市防震减灾事业发展。
  2.负责管理监督全市的地震监测预测、预警工作。制定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预警工程规划,负责全市地震监测台网(站)、预警工程及信息系统建设,依法做好地震预测、预警有关工作,会同有关部门依法保护地震监测、预警设施和监测、预警环境;负责编制、实施全市地震监测预报方案和震情跟踪方案;负责调查核实宏微观异常并进行震情会商,根据地震监测研究结果,提出地震趋势预测意见;负责地震发生后的余震监测、震后趋势判定及管理地震资料和信息;负责全市地震重点监视防御区的震情跟踪监视工作;负责全市地震预警工作的监督管理;指导全市地震群测群防工作。
  3.负责地震基础研究工作,会同有关单位组织研究和防范地震灾害;会同有关单位规划和建立全市震灾预防工作体系,指导全市地震灾害预测和预防;参与地震灾区恢复重建工作。
  4.制定和完善地震部门地震应急预案;管理地震部门地震应急专用设施、设备;负责震情速报工作,参与地震灾害调查、地震烈度调查和灾害损失评估。
  5.负责全市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工作,承担全市防震减灾行政复议和行政诉讼、行政应诉工作;推进依法行政,组织法治宣传教育;负责宣传与防震减灾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指导、协助、监督有关单位做好防震减灾科普知识宣传教育工作;负责全市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要求监督管理工作;管理全市地震标准化和地震计量工作。
  6.负责推进地震科学技术现代化,指导开展地震科学技术研究及有关成果的推广应用;组织开展防震减灾事业发展重大问题研究和防震减灾政策研究;承担地震科技方面的对外交流与合作。
  7.管理、监督地震事业费、基本建设经费和专项资金的使用。
  8.完成省地震局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地震局是曲靖市人民政府直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机构规格为正处级,单位类别为公益一类,经费形式为财政全额拨款。执行政府会计制度,一级预算单位,财务独立核算。设有5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监测预报科、震害防御科、应急保障科、宣传教育科,无下属单位。按照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地震局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曲办字〔2019〕85号)执行人员编制:事业编制20名,设局长1名,副局长3名,正副科级领导职数6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时,曲靖市地震局实有在职和离退休人员共29人,均为财政全额供养人员。其中:实有在职人员17人(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离休1人,退休11人。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在省地震局的指导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防灾减灾救灾系列重要论述和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抓实主责主业,紧盯2021年重点工作任务和目标,重点做好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1.压实防震减灾救灾主体责任。持续强化对防震减灾工作的领导,组织开好2021年度全市防震减灾工作联席会议,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委安排部署和省地震局要求,分析研判当前形势,明确工作任务,压实工作责任,确保工作不缺位、措施不落空、责任有人担。进一步明确抗震救灾指挥部下设的防震应急、抗震救灾、恢复重建3个办公室职能职责,制定责任清单,把任务细化到部门、明确到领导、落实到个人,确保防震减灾各项工作落实落小落细。督促指导各县(市、区)按照“有震无震按有震防,大震小震按大震防”的要求,严格落实“防大震、救大灾”的工作责任,真正做到主要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有关部门协同抓,推动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2.做好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督促各地和指挥部成员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地震灾害防范应对准备工作实施方案,确保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落实到位。由市抗震救灾指挥部牵头,建立完善抗震救灾指挥部联络员会议制度、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信息通报制度、地震应急准备检查实施办法等,加快构建高效有序的地震灾害防范应对机制。结合省地震局要求,进一步修改完善《曲靖市地震应急预案》,尽快在全市印发实施。
  3.强化防震减灾基础设施建设。协同有关部门推进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市政基础设施加固工程建设,统筹棚户区改造、城中村改造、老旧小区改造、易地搬迁、乡村振兴等政策措施,尽快消除地震易发区房屋设施安全隐患,确保“危房不住人、住人无危房”。抓好国家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工程曲靖子项目建设,尽快建成“地震烈度速报与预警系统”。精心编制防震减灾“十四五”规划和2035年远景目标,加大协调汇报力度,积极争取国家、省项目及资金支持,尽快启动建设马龙、罗平地震监测台和全市地震综合观测站。为依法依规推进防震减灾工作,2021年上半年代市政府拟修订《曲靖市防震减灾实施办法》,并组织实施。2021年全国地震局长会议1月8日在北京召开,会议指出,今年要加快建设中国地震预警网,确保6月份在京津冀、四川、云南实现预警功能建设目标,推进高铁预警试点,面向社会试运行秒级地震预警和分钟级地震烈度速报信息服务,我们将积极配合做好相关工作。
  4.抓实地震应急处置工作。督促指导协调各地各部门修订完善地震应急预案及各类应急救援力量投送、道路抢通保通、交通管制等应急处置方案,并组织开展桌面推演、实战化演练,确保一旦发生灾情,队伍能够快速进入灾区、灾情信息能够及时上报。严格落实全年24小时在岗值班值守制度,强化抗震救灾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沟通联络,加强信息共享和协调联动,形成应急处置工作合力。
  5.认真落实全面从严治党要求。切实履行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坚持不懈地抓思想理论武装,切实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做到“两个维护”。深入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深入学习十九届中纪委五次全会、省纪委十届六次全会精神,强化对党员干部的日常教育管理,严格执行党的“六项纪律”,持续深入贯彻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省市实施办法,坚决反对“四风”,不忘初心、牢记使命,锐意进取、埋头苦干,把各项工作做实做细,奋力推进全市防震减灾工作再上新台阶。
  6.切实加强人才队伍建设。积极拓宽地震人才培养渠道,采取送出去、请进来等多种形式进行培养,注重青年人才的培养和引进,开展轮岗交流、挂职锻炼等方式培养干部,为防震减灾事业发展提供人才支撑。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0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0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事业编制20人。在职实有17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7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2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财务总收入597.1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55.9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41.1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了76.02万元,增长14.59%,增加原因:一是2020年11月自同级政府单位调入1名领导干部,导致本年度年初预算财政全额保障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本年度执行年初预算全口径预算政策,将单位资金纳入年初预算,上年度无此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财政拨款收入555.9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555.9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55.95万元(本级财力555.9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4.84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自同级政府单位调入1名领导干部自12月起薪,使2021年财政全额保障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年初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在职和离退休福利费比上年增长。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预算总支出597.1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55.9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2.89万元,与上年377.05万元对比,增加35.84万元,增长9.51%。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自同级政府单位调入1名领导干部自12月起薪,使2021年财政全额保障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年初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在职和离退休福利费比上年增长。项目支出184.24万元,与上年144.06万元对比增加40.18万元,增长27.89%。主要原因:预算口径发生变化,导致本年项目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行政运行286.05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的工资福利等基本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7.93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养老保险单位部分缴费;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44.87万元,主要是付本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1.82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及离休干部医疗统筹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9.78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及退休职工医疗补助缴费;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26万元,主要用于本单位在职职工工伤生育保险及在职和退休干部大病医疗保险缴费。
  住房保障-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本单位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监测15.0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监测台站(网)的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监测数据传输等方面的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103.06万元,主要用于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震情会商跟踪、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及群测群防工作人员工作补贴和培训等业务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应急救援20.00万元,主要用于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地震系统急演练学习培训,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应急“第一响应人”培训及应急指挥中心运维等支出。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防震减灾信息管理5.00万元,用于地震科普知识的宣传教育和地震舆情跟踪与分析及处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76.8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6.8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5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4.4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6.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7.9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9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7.5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5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2.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住房公积金20.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7.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离休医疗补助5.00万元,基本支出-退休医疗补助2.21无,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6.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3.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1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2.1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1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9.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5.5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5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6.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1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6万元,项目支出17.6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8.0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68万元,项目支出7.4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6.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4万元,项目支出15.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0.2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0.2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2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护费1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万元,项目支出9.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7.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0万元,项目支出市本级4.0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3.6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专用设备购置3.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3.00万元)。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87.0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87.06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55.9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4.89万元,增长6.69%,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自同级政府单位调入1名领导干部,使2021年财政全额保障人数比上年增加1人。二是年初预算口径变化导致在职和离退休福利费比上年增长。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地震局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地震事务-地震预测预报87.0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全市地震宏观联络员,防震减灾助理员等群测群防队伍工作补贴。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地震局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3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0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5.34万元,较上年减少0.82万元,下降13.3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19万元,较上年减少0.81万元,下降27.00%,国内公务预接待批次为30次,预计接待219人次。本单位公务接待经费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市指导检查、调研、开展地震仪器设备维护和异常调查核实工作,各县(市、区)来曲靖维修设备、震情会商、业务交流工作,其他州(市)同行专家来我市学习交流指导等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公务接待费减少的原因:严格贯彻执行中央、省、市文件精神,厉行节约,减少接待批次,控制接待标准所致。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3.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2020年预算持平;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15万元,较上年减少0.01万元,下降0.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本单位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主要是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洗车费、保险费等支出。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原因:厉行节约,执行国家、省、市节能降耗政策。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部门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有维持本部门正常运转的经常性项目5个和往来款项目(单位资金)1个,6个项目都严格执行部门预算编制项目绩效申报全覆盖政策。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市本级部门项目绩效指标,共涉及5个项目,项目资金共56.00万元,其中:地球物理场观测、地震烈度速报、预警等台站运维及数据通信经费15.00万元;地震应急处置能力提升经费20.00万元;地震趋势会商、震情跟踪及群测群防队伍培训等经费16.00万元;地震科普知识宣传经费5.00万元。设置此5个项目绩效三级指标29个,详细情况见附表10(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指标涉及1个项目,项目资金87.06万元,设置此项目绩效三级指标5个,详细情况见附表15(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二)部门整体绩效目标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部门年度整体绩效指标分别从投入、产出、效益和满意度等方面设置,包括:地震监测设施台网(站)全年运行率达95%以上;地震预测预报,实行24小时震情值班及宏观异常报告;震情跟踪会商,群测群防人员培训,稳定群测群防人员队伍1451人;对震情会商与应急响应技术系统进行日常维护、对市地震局全体人员开展1次地震应急演练、开展1期地震救援“第一响应人”培训,从而提高本市地震应急处置能力;全国防灾减灾日、云南省防震减灾日、科技周等重点时段集中宣传各1次;制定地震舆情应对处置方案,每季度开展1次地震舆情分析;创建市级防震减灾科普示范学校2所等。
  (三)部门重点项目绩效目标
  2021年曲靖市地震局无市委、市政府重点项目预算安排,因此未设置重点项目绩效指标。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反映政府用于自然灾害防治、安全生产监管及应急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地震事务:反映地震事务的支出。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反映机关事业单位实施养老保险制度由单位交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支出。
  4.地震监测:反映地震和火山监测台站、台网等设施建设与运行维护,观测设备的购置、维护和技术升级,地震观测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5.地震预测预报:反映地震数据的分析处理软件、数据库更新、震情会商、地震预警、地震群测群防等地震预测预报业务支出。
  6.地震灾害预防:反映抗震设防、震害防御、地震区划、防震减灾行政执法、地震活动断层探测,指导地方地震工作等业务支出。
  7.地震应急救援:反映地震应急救援方面的支出。包括地震应急预案编制、应急演练,应急设备购置和维护,地震现场应急工作,国内外地震灾害紧急救援,救援设备购置和维护、国家和地方紧急救援队的运转及国务院抗震救灾指挥系统以及地方各级抗震救灾指挥系统运行等方面的支出。
  8.防震减灾信息管理:反映防震减灾信息的获取、存储、传输、处理、发布和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9.防震减灾基础管理:反映防震减灾战略政策、法律法规、规划、标准计量、继续教育、基础设施维修改造和设备配备更新等方面的支出。
  10.其他地震事务支出:反映除上述项目以外其他用于地震事务方面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52.7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8.36万元,增长18.85%,机关运行经费增长的主要原因:一是2020年11月调入1人,增加人员公用经费;二是年初预算福利费口径发生变化等导致本年机关运行经费总额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
文本


  一、项目名称
  群测群防人员补助经费
  二、立项依据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防震减灾工作的实施意见》(曲政发〔2011〕34号)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地震系统
  四、项目基本概况
  曲靖全市群测群防工作人员1836名,从2012年开始,每年固定投入一定经费,推进地震宏观测报网、地震灾情速报网、地震知识宣传网和乡镇防震减灾助理员的“三网一员”建设,群测群防工作是防御和减轻地震灾害的有效途径之一,完善群测群防网络体系,充分发挥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知识中的重要作用。
  五、项目实施内容
  2021年,各县(市、区)对1451名(除宣威市外)群测群防人员统一补助经费为每人100元/月,市级财政补助50元/人*月,其余由各县(市、区)地方财政解决。
  六、资金安排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金额为87.06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每年10月份前由市财政局、地震局联合发文,执行专项对下转移支付政策,按标准及时发放群测群防工作补贴,各县(市、区)地震局对发放补助花名册进行备案。
  八、项目实施成效
  进一步稳定了曲靖市群测群防人员队伍建设,充分发挥了群测群防在地震短临预报、灾情信息报告和普及地震科普知识中的重要作用,加强地震宏观异常收集上报,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地震灾害损失,提升了曲靖全市群测群防工作效能,推动全市防震减灾事业不断向前发展。
 
  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附件:曲靖市地震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https://att.qj.gov.cn/uploadfile/2021/1110/20211110175840361.xlsx
      
监督索引号530300060419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