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预算公开

发布时间:2021-03-05 14:37:13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2400000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按照“三定方案”,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主要有16项职能职责:1.履行全民所有土地、矿产、森林、草原、湿地、水等自然资源资产所有者职责和所有国土空间用途管制职责;拟订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等规范性文件并监督检查执行情况。2.负责自然资源调查监测评价。3.负责自然资源统一确权登记工作。4.负责自然资源资产有偿使用工作。5.负责自然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6.负责建立空间规划体系并监督实施。7.负责城乡规划管理并监督实施。8.负责统筹国土空间生态修复。9.负责组织实施最严格的耕地保护制度。10.负责管理地质勘查行业和地质工作。11.负责地质灾害防治工作。12.负责矿产资源管理工作。13.负责测绘地理信息管理工作。14.推动自然资源和规划领域科技发展,开展对外合作与交流。15.根据市委、市政府授权,对县(市、区)政府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关于自然资源和国土空间规划的重大方针政策、决策部署及法律法规执行情况进行督查。承办上级交办督办的自然资源重大违法案件;查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国土空间规划及测绘重大违法案件;指导县(市、区)自然资源和规划有关行政执法工作。16.完成省自然资源厅和市委、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设办公室、曲靖市自然资源总督查办公室、综合科、法规科、自然资源调查监测科、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局、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和权益科、国土空间规划科、自然资源规划科、详细规划科、建筑规划科、市政规划科、村镇规划科、规划核实科、重点项目科、行政审批科、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耕地保护监督科、矿产资源管理科、地质勘查储量科、测绘与地理信息管理科、执法监督局、财务科等23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下设曲靖市国土资源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分局、曲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曲靖市土地开发整理中心、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曲靖市规划测绘与信息服务中心、曲靖市规划展览馆、曲靖市城市交通科学研究所等9个全额拨款事业单位,其中:曲靖市土地储备中心作为一级预算单位编制预算,曲靖市国土资源执法监察支队、曲靖市不动产登记中心、曲靖市地质环境监测站3个下属单位财务未独立,合并在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统一编制预算。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重点工作有九项,分别是:一是统筹推进全民所有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深入推进自然资源确权登记工作,全面推进不动产登记提速增效,完成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涉及的历史遗留问题,全面开展农村房地一体不动产登记。积极开展自然资源资产权益管理试点,规范土地储备监管和土地资产配置,建立健全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制度。二是统筹推进全市国土空间用途管制。全力推进国土空间规划编制,初步建立“多规合一”的规划编制审批体系、实施监督体系、法规政策体系和技术标准体系,形成国土空间开发保护“一张蓝图”。优化城市空间规划布局,提升乡村规划管理水平,深化城市规划管理体制改革。三是统筹推进自然资源保护修复治理。切实加强耕地和永久基本农田保护,强化基本农田控制线对各类建设布局的约束。积极开展全域土地综合整治,拓宽补充耕地渠道。统筹推进国土空间生态保护修复,启动国土空间生态修复专项规划编制工作,分类推进矿山生态恢复治理,完成长江经济带废弃露天矿山生态修复工作,推动矿山环境恢复治理示范区建设;完成中央、省环保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力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严防群死群伤灾害发生。四是全面提升土地资源要素保障能力。紧紧围绕“六稳”“六保”,改革土地利用计划管理方式,强化重点项目建设用地保障,全面落实产业用地政策,积极探索实施“点状供地”,开展批而未供和闲置土地处置攻坚,做好城镇低效用地调查评价和再开发利用,最大限度发挥好土地资源的要素保障功能,为全市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提供有力保障。五是稳步推进土地制度改革。贯彻落实新《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积极推进土地管理方式和土地利用方式改革,规范落实土地征收制度改革,严格落实农村宅基地制度改革,稳妥推进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确保各项改革措施在本系统落地见效。六是推动矿产资源合理开发利用。加强矿业权生态准入管理,开展各类保护区内矿业权清理整治,对高速公路两侧可视范围内露天矿山开展专项整治,做好矿山转型升级服务工作,加强矿产资源监测监管,规范储量管理工作。七是持续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用足用活用好政策优势,采取有力措施,在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上再发力、再精准、再强化。结合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拆旧复垦和“空图斑”问题整改工作,继续支持和服务好脱贫地区经济社会持续发展。八是强化督查和执法监察。加强自然资源法治能力建设,扎实做好历年例行督察“挂账”问题的整改,推进“违建别墅”问题清查整治专项行动,抓紧农村乱占耕地建房问题摸排整治工作,深入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九是提升自然资源技术支撑保障能力。全面完成第三次全国国土调查,建立调查数据库及管理系统,推进调查成果的共享应用。做好测绘地理信息服务管理工作和土地变更调查和地理国情监测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6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6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4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45人,其中:行政编制76人,事业编制69人。在职实有1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的主要原因是:1.接收军队转业干部;2.机构改革,编制重新核定,编制数减少。
  离退休人员49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48人。
  车辆编制2辆,实有车辆3辆。车辆超编的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原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并入1辆待报废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588.3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收入13588.33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01.11万元,增长70.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补助经费、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助经费、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等上级补助收入增加,2021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588.33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3588.33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3588.33万元(本级财力12418.33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54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上级补助63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01.10万元,增长70.13%。增加的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使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588.33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3588.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4.32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97.10万元,增长3.25%,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在职职工,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绩效、一般公用经费等人员经费增加,使2021年基本支出预算增加;项目支出10504.0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04.01万元,增长110.08%,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预算,使2021年项目支出预算增加。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130.17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4.8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34.4万元,主要用于交纳职工基本养老保险金支出;
  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1.91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失业保险金单位交纳部分经费的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25.51万元,主要用于交纳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20.6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交纳职工基本医疗保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62.02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交纳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6.72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及所属事业单位缴附加商业险、工伤保险、生育保险等经费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行政运行2023.9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机关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自然资源利用与保护130万元,主要用于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助经费、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经费;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事业运行294.76万元,主要用于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所属事业单位保障机构正常运转的工资福利支出、商品和服务支出;
  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9874.01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曲靖市202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工作经费、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推广使用经费、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治理经费、自然资源规划及测绘工作经费、档案数字化工作经费、矿产资源管理工作经费、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及卫片执法工作经费、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经费和自然资源、规划法制宣传培训、信访经费;
  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41万元,主要用于单位按照人力资源部和财政部规定的基本工资和津贴补贴以及规定比例为职工交纳的住房公积金;
  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支出-自然灾害防治-地质灾害防治500万元,主要用于防治地质灾害方面的上级补助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640.0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40.0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157.6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57.6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奖金53.3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3.3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111.8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1.8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23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4.4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141.1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1.1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51.3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33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险缴费18.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16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4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费239.4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9.41万元,项目支出17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咨询费29.8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9.8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1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万元,项目支出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4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万元,项目支出38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18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万元,项目支出17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1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9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4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0.2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2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4.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115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155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281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万元,项目支出2798.43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37.7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7.7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4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1.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3万元,项目支出11.7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126.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6.8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2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8万元,项目支出24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14.8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4.81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103.9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3.9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15.6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资本性支出-办公设备购置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2万元,项目支出2万元);
  其他支出-其他支出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13588.3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951.1万元,增长77.92%,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增加。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50万元,下降100%,主要原因是原由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收取的政府性基金(城市基础设施配套费)下放到麒麟区收取,2021年无政府性基金收入,因此未安排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与中央配套事项预算。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预算。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列入市对下转移支付的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有1项,是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支出-自然资源事务-其他自然资源事务支出6000万元,主要用于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经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5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067.0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8.78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2058.3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22.47万元,较上年增加减少8.03万元,下降26.35%,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4.47万元,较上年减少6.63万元,下降59.78%,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65次,共计接待559人次。减少的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公务接待较以前年度减少,使得2021年公务接待预算数减少。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7.2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变化;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8万元,较上年减少1.4万元,下降7.2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3辆。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厉行节约,加强车辆管理,减少公务用车次数,使得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减少。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2021年支出预算中,按照保障发展更加有力、资源保护更加严格、发展红利更加惠民、矿政管理更加规范、执法监察更加有效、基础工作更加扎实等要求,制定了绩效管理实施方案,明确了项目绩效工作的管理责任主体,结合部门工作实际,对自然资源规划及测绘项目、曲靖市2021年度全国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项目、自然资源及规划法制宣传培训和信访项目、矿产资源管理项目、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项目、地质灾害防治及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档案数字化项目、综合卫星定位服务系统运行维护推广使用项目、自然资源利用管理及卫片执法项目、规划展览馆运行维护项目、国土资源卫片执法补助项目、年度土地变更调查与遥感监测补助项目、地质灾害防治群测群防和应急处置补助项目、土地整治(补充耕地)项目14个预算项目,支出预算共计10504.01万元,涉及的项目绩效指标体系进行补充完善,各项目绩效目标详见附表(市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和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的重点项目是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曲财资环〔2021〕7号),2021年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1741万元。该项目主要是对麒麟区辖区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不动产登记,项目目标是完成不动产登记发证50000本,房地一体档案融合70000件,收缴登记费500万元。该项目立项依据有《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106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5〕13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6〕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不动产登记完善规范和接入平台工作计划安排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309号)等法规和文件。项目的实施内容和实施计划是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进行规范整合,依据国家统一标准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利用平台。项目实施成效有:一是有效提升曲靖市经济发展动力;二是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三是有效提升曲靖市信息惠民程度。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部门基本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按其性质分为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
  2.部门项目支出预算:是指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任务或事业发展专项计划,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 支出计划。
  3.支出功能分类:主要根据政府职能分类,反映政府支出的内容和方向。支出功能分类设置类、款、项三级科目。
  4.支出经济分类:主要反映政府各项支出的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支出经济分类设置类、款两级科目。
  5.“三公”经费: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纳入市级财政预决算管理的“三公”经费,是指市级部门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6.机关运行经费:指为保障行政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用一般公共预算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商品和服务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等。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335.7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6.87万元,增长5.29%,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随工资计提的工会经费、福利费、培训费等经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
  二、立项依据
  项目立项依据是:《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6年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计划安排的函》(国土资厅函〔2016〕106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方案>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5〕13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2016年推进全省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云国土资办〔2016〕29号)、《国土资源部办公厅关于印发2017年不动产登记完善规范和接入平台工作计划安排的函》(国土资厅函〔2017〕309号)等法规和文件。
  三、项目实施单位
  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
  四、项目基本概况
  对麒麟区辖区内的土地、房屋、草原、林地、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等进行不动产登记。
  五、项目实施内容
  不动产登记机构的窗口建设、原登记资料移交、数据移交、登记流程再造、权籍调查、(信息)平台建设等工作。
  六、资金安排情况
  根据《曲靖市财政局关于批复2021年市本级部门预算和绩效目标的通知》(曲财资环〔2021〕7号),2021年中心城区不动产登记工作项目经费一般公共预算安排资金1741万元。
  七、项目实施计划
  通过将现有的分散存放、格式不一、介质不动的不动产登记信息(档案)进行规范整合,依据国家统一标准整合建设不动产登记数据库,建立完善不动产登记信息管理利用平台。预计2021年底前完成存量数据整合验收;登记数据100%实时汇交,汇交合格率达到91%以上。
  八、项目实施成效
  (一)有效提升曲靖市经济发展动力。一是有效激活沉淀资产,显化不动产价值。有效帮扶企业渡过融资难关,源源不断地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流动资本。二是有效推动房地产去库存,为全市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提供重要支撑。三是让办事群众和企业明白登记流程和时限,少跑路。
  (二)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保障不动产交易安全。进一步提高登记质量,避免产权的交叉或冲突,保证各类不动产物权的归属和内容得到最为全面、统一、准确,有效保护权利人合法的不动产财产权,保障了交易安全。
  (三)有效提升曲靖市信息惠民程度。积极拥抱“互联网+”时代,采用移动互联、云技术、大数据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新模式,推行数据共享新机制,让广大城乡居民切身感受到了信息技术带来的实惠和便捷。


附件:曲靖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uploadfile/2024/0305/20240305165724318.xls



监督索引号53030005032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