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发布时间:2021-03-05 15:14:47   索引号:    文号:    来源:市市场监管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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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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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第三部分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七、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八、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九、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一、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二、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三、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五、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六、市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七、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八、新增资产配置表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

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

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

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

5.负责盐业行政管理和市场监督检查工作。

6.负责宏观质量管理。

7.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

8.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

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

10.负责食品(含特殊食品、食品添加剂,下同)安全监督管理。

11.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

12.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

13.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

14.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

15.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综合协调全市认证认可工作。

16.负责知识产权管理工作。

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对外交流与合作。

18.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在对外开展工作时,可以使用曲靖市盐务管理局名义和印章。

19.完成省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设29个内设机构和机关党委、离退休人员办公室,7个直属事业单位,具体如下:

1.内设机构分别为:办公室、法规科、行政审批科、执法稽查科、登记注册科、信用监督管理科、反垄断与反不正当竞争科、价格监督检查科、网络交易监督管理科、消费环境建设科、广告监督管理科、质量发展科、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协调科、食品生产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流通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餐饮安全监督管理科、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科、特种设备安全监察科、计量科、标准科、认证认可监督管理科、知识产权保护科、知识产权运用促进科、药品安全监督管理科、特殊食品与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科、医疗器械监督管理科、装备财务科、非公党建科、机关党委(人事科)、离退休人员办公室。

2.直属事业单位分别为: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曲靖市专利管理中心、曲靖市盐务执法支队,其中: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为财务独立核算单位。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1年,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将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部署,坚持“两手抓”、“两不误”、“两促进”,以实施“七项行动”为抓手,统筹推进疫情防控与服务发展工作,进一步落实“六保”、“六稳”工作措施,力争2021年工作完成更好。

一是实施优化营商环境行动,在便民利企上有新进展。启动营业执照自助打印服务,实现营业执照全城通打目标。借鉴云南省自贸区试点经验,持续推进“证照分离”改革。持续做好压缩开办企业耗时工作,力争营商环境“红黑榜”测评取得好成绩。

二是实施市场安全守护行动,在严守安全底线上有新举措。持续抓好食品、药品、特种设备和工业产品质量安全工作,确保不发生系统性市场安全风险。配合教育部门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100%全覆盖。

三是实施质量强市提升行动,在服务发展上有新动能。推进特色农产品、食品药品等9个领域质量提升行动。开展市民质量满意度测评,组织好“质量月”活动,打造质量提升示范点。实施企业标准“领跑者”制度,全市企业自我声明公开上报执行标准100项。

四是实施知识产权助推行动,在创新驱动上有新提升。提高全市发明专利有效量,提高企业的知识产权创造、运用、保护和管理水平。

五是实施公平竞争执法行动,在维护市场秩序上有新作为。加大对涉企收费的查处和整治力度,加强对民生领域收费的治理。强化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执法,落实公平竞争审查制度,对全市各级各部门出台的政策措施进行全面清理。

六是实施放心消费维权行动,在维护群众利益上有新业绩。畅通 12315 热线,拓展12315“五进”、绿色通道等基层维权网络,加大重点消费领域的执法整治,加大旅游市场监管执法力度。

七是实施监管机制创新行动,在提高执法效能上有新突破。推进监管创新机制建设,构建以标准为指引、以信息公示为手段、以信用监管为核心的新型市场监管体系。落实双随机抽查年度工作计划,实现部门“双随机、一公开”监管全覆盖、常态化。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分别为: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本级(直属单位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投诉举报中心、曲靖市企业信用信息管理中心、曲靖市专利管理中心、曲靖市盐务执法支队纳入本级预算)、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和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4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截至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246人,其中:行政编制115人,事业编制131人。在职实有286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86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超编主要原因是:2019年3月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由原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市质量技术监督局整合,并将市工信委、市发改委、市科技局、市商务局部分职能科室划转,人员按原在职实有数进行划转。

离退休人员 128人,其中: 离休3人,退休 125人。

车辆编制38辆,实有车辆41辆。超编主要原因是:实有车辆超编3辆,其中:曲靖市食品药品检验检测中心2辆,曲靖市食品药品不良反应与药物滥用监测中心1辆,2家单位均为财务独立核算,但没有车辆编制,为确保工作正常开展,需配备车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9,395.05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9,395.05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28.34万元,增长37.5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人员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上级转移支付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预算。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9,395.05万元,其中:本年收入9,395.05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9,395.05万元(本级财力7,193.05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90.0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1,440.0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2.00万元,上级补助670.00万元,一般债券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0万元、上级补助0万元、专项债券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3,528.34万元,增长37.5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人员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上级转移支付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预算。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9,395.05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9,395.0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62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021.54万元,增长18.15%,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人员增加;项目支出3,766.80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506.80万元,增长66.55%,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新增上级转移支付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预算。

(一)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20138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行政运行2,895.54万元,主要用于机关人员工资福利、一般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公车运行维护费、公务交通补贴、公务出行租车经费等支出;

201380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主体管理60.00万元,主要用于压缩企业开办时间、年报信息公示、“双随机、一公开”监管等支出;

201380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市场秩序执法230.00万元,主要用于消费者权益保护、执法办案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等支出;

2013808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信息化建设180.00万元,主要用于信用体系建设和事中事后综合监管、多部门协同监管及平台建设专项经费等支出;

201381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基础1,440.00万元,主要用于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等支出;

2013812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药品事务35.00万元,主要用于“四品一械”抽验、药品不良反应监测、药品综合监管专项经费等支出;

2013813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医疗器械事务8.00万元,主要用于医疗器械综合监管专项经费等支出;

2013814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化妆品事务7.00万元,主要用于化妆品综合监管专项经费等支出;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503.92万元,主要用于特种设备安全监察、实施质量强市和标准化发展战略专项经费、村级(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补助专项经费等支出;

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985.88万元,主要用于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等支出;

2013850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事业运行1,233.23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工资福利、一般公用经费、会议费、培训费、工会经费等支出;

2013899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其他市场监督管理事务317.00万元,主要用于房屋维修、检验费成本性补助、专利激励金专项经费、上级转移支付专项等支出;

208050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行政单位离退休241.57万元,主要用于机关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2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事业单位离退休123.7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离退休费、退休人员统筹外退休费、离退休公用经费等支出;

2080505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427.59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9999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41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失业保险支出;

2101101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行政单位医疗185.21万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事业单位医疗87.05万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公务员医疗补助89.39万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保险缴费和离休人员医疗补助等支出;

2101199卫生健康支出-行政事业单位医疗-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28.79万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失业保险缴费支出;

2210201住房保障支出-住房改革支出-住房公积金308.72万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等支出。

(二)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按部门预算支出经济分类科目如下:

30101工资福利支出-基本工资1,197.8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97.8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2工资福利支出-津贴补贴1,756.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756.9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3工资福利支出-奖金99.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9.8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7工资福利支出-绩效工资431.2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1.2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08工资福利支出-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427.59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27.59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0工资福利支出-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257.26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7.26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1工资福利支出-公务员医疗补助缴费68.1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68.14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2工资福利支出-其他社会保障缴费36.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113工资福利支出-住房公积金308.7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08.7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01商品和服务支出-办公经费608.4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18.80万元,项目支出489.62万元);

30202商品和服务支出-印刷费125.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0万元,项目支出117.60万元);

30205商品和服务支出-水费26.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50万元,项目支出7.00万元);

30206商品和服务支出-电费30.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3.00万元,项目支出7.50万元);

30207商品和服务支出-邮电费4.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40万元);

30209商品和服务支出-物业管理费155.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5.00万元,项目支出120.00万元);

30211商品和服务支出-差旅费308.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5.90万元,项目支出282.34万元);

30213商品和服务支出-维修(护)费275.9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00万元,项目支出260.90万元);

30214商品和服务支出-租赁费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4.00万元);

30215商品和服务支出-会议费73.43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2万元,项目支出66.11万元);

30216商品和服务支出-培训费147.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9.20万元,项目支出128.20万元);

30217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接待费11.24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24万元,项目支出6.00万元);

30218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材料费204.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204.00万元);

30225商品和服务支出-专用燃料费7.2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7.20万元);

30226商品和服务支出-劳务费656.8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0万元,项目支出651.72万元);

30227商品和服务支出-委托业务费962.5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962.50万元);

30228商品和服务支出-工会经费93.1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3.12万元,项目支出20.00万元);

30229商品和服务支出-福利费80.47万元(其中,基本支出80.47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31商品和服务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71.30万元,项目支出69.10万元);

3023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交通费用169.62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69.62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299商品和服务支出-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8.61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0.00万元,项目支出8.61万元);

30301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离休费43.7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43.7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2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退休费276.6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276.60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5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生活补助1.2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28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0307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医疗费补助36.2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25万元,项目支出0万元);

31204对企业补助-费用补贴19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90.00万元);

39999其他支出-其他支出160.00万元(其中,基本支出0万元,项目支出160.00万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情况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9395.0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3,528.34万元,增长37.56%,增加主要原因:一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人员增加;二是2021年新增上级转移支付市场监管专项补助资金、检验检测能力提升经费、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市场监管专项经费等项目预算。

(四)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

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情况

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五、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与中央配套事项。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列入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村级(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补助专项经费,金额160.00万元,按功能科目分组如下:

2013815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质量安全监管143.92万元,主要用于马龙区、沾益区、经开区、富源县、会泽县、罗平县、师宗县、陆良县等村级(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补助专项经费。

2013816一般公共服务支出-市场监督管理事务-食品安全监管16.08万元,主要用于麒麟区村级(社区)食品药品信息员补助专项经费。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无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六、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情况

2021年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财政专户管理资金预算收入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预算支出0万元,与上年对比无增减变化。

七、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029.80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14.8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015.00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八、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1.64万元,较上年增加32.39万元,增长21.36%,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较上年无增减变化,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二)公务接待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1.24万元,较上年增加1.05万元,增长9.3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141次,共计接待1874人次。

增长主要原因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新增公务接待预算项目。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40.40万元,较上年增加31.34万元,增长22.3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较上年减少35.10万元,下降1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40.40万元,较上年增加66.44万元,增长47.32%。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41辆。

增加主要原因是2021年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从省级直管单位划转入曲靖市市场监督局直属单位,增加车辆编制16辆,曲靖市质量技术监督综合检测中心新增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项目。

九、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2021年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部门财政拨款预算项目23个(市本级22个项目,对下转移1个项目),财政安排3,766.80万元(市本级3,606.80万元,对下转移160.00万元)。所有财政预算项目均按照项目实施内容编制了项目绩效目标,具体情况详见公开附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市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重点项目1个。

(二)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重点项目1个,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预算资金409.80万元。项目绩效目标:一是开展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全面掌握曲靖市食品安全总体状况,查找各类食品存在的问题和风险隐患;二是通过往年抽检发现的问题,进行追踪性抽检,有力促进问题的整改,促进企业找到产品出现问题的原因,并找到解决办法;三是通过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能及时发现、预警各环节存在的违法犯罪行为,为打击犯罪行为提供有力保障;四是大幅增加大型批发市场、超市、农贸市场销售的蔬菜、水果的农药残留以及畜禽肉、水产品的兽药残留等抽检的比例。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是指市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

2.事业收入:是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活动及辅助活动所取得的收入。

3.其他收入:是指部门取得的除“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

4.基本支出:是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所必需的开支,其内容包括人员经费和日常公用经费两部分。

5.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6.经济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经济性质和具体用途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具体设类、款两级。

7.功能科目:是指政府支出按其主要职能活动所作的一种分类科目,主要反映政府活动的不同功能和政策目标,具体设类、款、项三级。

8.一般公共预算:是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9.年末结转和结余资金:指本年度或以前年度预算安排、因客观条件发生变化无法按原计划实施,需要延迟到以后年度按有关规定继续使用的资金。

10.“三公”经费:是指纳入市级财政预算管理,部门使用财政拨款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和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反映单位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反映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接待费反映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支出。

11.机关运行经费:是指为保障行政单位(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运行用于购买货物和服务的各项支出。包括:办公费、印刷费、水费、电费、邮电费、物业管理费、差旅费、维修(护)费、会议费、培训费、公务接待费、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料费、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其他交通费用、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508.2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5.46元,增幅3.04%,增加主要原因是根据2021年度工作重点,为着力推动优化营商环境、食品药品安全、质量提升等各项任务落实,加大日常监督检查力度,人员差旅费增加。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部门预算财政项目文本

 

一、项目名称

项目名称:食品安全检验检测专项经费。

二、立项依据

以党的十九大及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贯彻食品安全战略和国家“十三五”食品安全规划,落实“四个最严”要求,认真执行国家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抽检监测的各项规定。坚持以问题为导向,以抽检监测制度体系建设为基础,以规范抽检监测工作程序及实施过程为抓手,以建设完善抽检监测数据管理系统为支撑,努力提升食品安全抽检监测水平。

(一)中央、省级文件依据: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中发〔2019〕17号)第三项“总体目标”和《中共云南省委 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云发〔2020〕9号)第九项“建立完善统一的抽检监测机制”中分别明确规定:至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到4批次/千人。

(二)市级文件依据:《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曲发〔2020〕20号)总体要求和《中共曲靖市委办公室 曲靖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曲靖市食品药品安全党政同责地方政府负总责实施意见〉的通知》(曲办发〔2016〕80号)精神,在“全市各级人民政府食品药品安全的行政责任”第十一项中明确“市、县两级财政按1:2的比例,以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按每份1000元计)预算安排食品检验经费。

三、项目实施单位

项目由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组织实施。

四、项目基本概况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及云南省《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意见》,2020年12月,中共曲靖市委 曲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深化改革加强食品安全工作的实施意见》(曲发〔2020〕20号)文件,提出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持安全第一、问题导向、预防为主、依法监管、改革创新和共治共享原则,遵循“四个最严”要求,提高从农田到餐桌全过程监管能力,提升食品全链条质量安全保障水平,持续加强食品安全工作,不断增强广大人民群众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到2020年,农产品和食品抽检量达4批次/千人,主要农产品质量安全监测总体合格率达97%以上,食品抽检合格率达98%以上,食品安全整体水平与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目标基本相适应;到2035年,基本实现食品安全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产地环境污染得到有效治理,生产经营者责任意识、诚信意识和食品质量安全管理水平明显提高,经济利益驱动型食品安全违法犯罪明显减少,食品安全状况实现根本好转。

为努力实现《意见》确定的总体工作目标,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市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关要求,结合创新中国成立家食品安全城市最新考核标准,曲靖市市场监管局决定2021年继续在全市范围内开展食品安全抽检监测工作。

五、项目实施内容

按照以4份/千人口.年的检测样本量(按每份1000元计)开展覆盖曲靖市10个县(市、区)食品生产、流通、餐饮三个环节34大类共计4000批次的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和风险监测工作,抽检重点主要为以下八个方面:

一是曲靖市食品生产获证企业及其主要产品;二是市场占有率高的小作坊生产的食品;三是地方名特食品;四是对跨区域、县域的食品销售连锁企业、食品配送中心等场所的食品进行抽检;五是对各县(市)区农贸市场、小作坊、餐饮服务环节生产加工的食品进行评价性抽检;六是在1月、5月、8月定期开展春节、端午、中秋食品专项抽检;七是重大活动供餐单位加工经营的食品;八是对去年国抽、省抽、市抽、食用农产品及专项抽检中出现不合格产品的企业及其产品进行追踪抽检。

六、资金安排情况

曲靖市财政2021预算安排409.80万元,用于开展食品安全检验、检测委托业务费,主要包括购样、检测、辅助耗材、人员车辆使用及培训等费用。

七、项目实施计划

该项目由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安全抽验科具体负责实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食品安全抽样检验管理办法》、《国家食品安全示范城市标准(修订版)》等法律法规和国家、省对食品安全抽检工作有关要求,按照创新中国成立家食品安全城市最新考核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曲靖市2021年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及风险监测工作方案》,成立工作领导小组,下达抽检任务,任务分为监督抽验和风险监测两类→开展靶向性抽检、覆盖性抽检、计划性抽检、专项性抽检等工作→在全市范围内进行抽样→按照食品安全标准和检验规范对食品进行检验→对不合格样品报抽检领导小组办公室,并对不合格产品重新抽样复检→确定不合格的产品进行核查处置,责令生产销售单位停止生产销售,如召回不合格产品→彻查原因,督促整改→对涉及重大食品安全违法案件及时将有关情况报送相关部门进行查处→对抽检产品检验结果信息公示。

八、项目实施成效

项目实施后,一是将有效提高对高风险食品、低合格率食品的抽检频次,加大对农药兽药残留、重金属残留、生物毒素污染等指标的抽检力度,加强对农产品批发市场、校园周边等重点区域的抽检,提高食品安全风险管控水平。二是监管部门通过对食品安全科学、有效的监督检验检测,才能有效地实行监管的职责,保证食品的安全性,筑牢每一道防线,确保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曲靖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详见附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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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300180414001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