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发布时间:2021-05-06 16:05:02   索引号:    文号:    来源:曲靖市医疗保障局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2020年部门预算
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一、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概况。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属行政单位,截至2020年年底,编制数12人,实有16人。下属的曲靖市医疗保险服务中心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编制数55人,实有人数48人。
       曲靖市医疗保障局主要职责如下:1.统筹拟定医疗保险、生育保险、医疗救助等医疗保障方面的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2.负责医疗保障基金监督管理工作,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基金管理制度和安全防控机制,推进医疗保障基金支付方式改革。3.负责医疗保障筹资和待遇政策落实,完善动态调整和区域调剂平衡机制,统筹城乡医疗保障待遇标准,建立健全与筹资水平相适应的待遇调整机制。组织拟订并实施长期护理保险、生育保险制度改革方案。4.制定城乡统一的药品、医用耗材、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等医保目录和支付标准,建立动态调整机制,制定医保目录准入谈判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5.制定药品、医用耗材价格和医疗服务项目、医疗服务设施收费标准,建立医保支付医药服务价格合理确定和动态调整机制,推动建立市场主导的社会医药服务价格形成机制,建立价格信息监测和信息发布制度。6.制定药品和医用耗材的招标采购办法并监督实施,推进药品、医用耗材招标采购平台建设。7.制定协议医药机构协议和支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医疗保障信用评价体系和信息披露制度,监督管理纳入医保范围内的医疗服务行为和医疗费用,依法查处医疗保障领域违法违规行为。8.负责医疗保障经办管理、公共服务体系和信息化建设。实施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办法,完善异地就医管理和费用结算平台,建立健全医疗保障关系转移接续制度,开展医疗保障领域对外合作交流。9.完成省医疗保障局、市委和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1.进一步完善多层次医疗保障体系。一是巩固城乡居民“两病”门诊用药;二是建立全市统一的基本医疗保险门诊特殊病慢性病管理服务。将特殊病、慢性病由医保经办机构办理调整为由二级及以上医保定点医院办理,由主治及以上医生负责确认;三是印发《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办公室关于做好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个人账户购买商业补充保险有关工作的通知》,有序推进职工医保个人账户改革;四是持续推进医疗救助工作。2.扎实推进异地就医医保结算,切实做好跨省、省内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工作。将跨省异地就医服务管理纳入监管和考核范围。3.深化支付方式改革,进一步完善城乡居民医保基金总额预算管理。4.推进药品耗材招采制度改革,制定曲靖市关于落实国家组织药品集中采购和使用试点扩大区域范围工作的实施方案。5.坚决打赢打好医保脱贫攻坚战、打击欺诈骗保持久战和医保信息化阵地战三场硬仗。6.加快推进“法治医保”“服务医保”“阳光医保”建设,强化素质,树立医保新风尚。
       (三)部门整体收支情况。2020年总收入14738.79万元,财政拨款收入14738.79万元,占总收入的100%。其中民生类项目经费13309.63万元,专项业务类项目经费184.88万元,基本支出1244.28万元。2020年度支出合计14712.20万元,结转下年资金26.59万元。预算执行率99.82%。
        (四)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市医保局在整体支出管理上严格流程操作和制度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行政单位财务规则》等法律法规,制订《财务管理办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财务制度,严格审核审批,严控经费管理。确保实现“预算编制有目标、预算执行有监控、预算完成有评价、评价结果有反馈、反馈结果有应用”的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机制。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一)绩效自评目的。规范和加强部门预算支出管理,强化支出责任,建立科学、规范的部门预算支出绩效评价管理体系,提高预算资金使用效益。
        (二)自评指标体系。设置投入指标、过程指标、产出指标三类指标,根据《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对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目标设定、预算配置、预算执行、预算管理、资产管理、职责履行等方面进行评价。评价采用百分制,评价人员对各级指标进行打分,最终得分由各级评价指标得分加总得出。根据最终得分情况将评分标准分为四个等级:优(得分≧90分)、良(80分≦得分<90分)、中(60分≦得分<80分)、差(得分<60分)。
       (三)自评组织过程。1.前期准备。一是全面学习政策。曲靖市医疗保障局组织绩效评价工作组成员全面深入学习《曲靖市市级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自评暂行办法》、《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试行)》和《云南省医疗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实施细则(试行)》,确保评价工作开展前充分把握相关政策。二是科学制定方案。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在正式评价开展前拟定详细工作方案,方案内容包括评价内容、评价方法、评价依据、时间安排、工作步骤、工作要求等方面。2.组织实施。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财政支出绩效评价工作领导小组组织召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会,讨论和研究项目的绩效目标完成情况,安排项目自评责任分工,责任到人。领导小组办公室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通过收集整理项目总体情况、各项目资金支出情况、绩效目标完成情况等信息,对项目绩效情况进行总体评价后,撰写自评报告反映资金使用效果。
       三、评价情况分析及综合评价结论
       (一)投入指标完成情况。投入指标包括目标设定和预算配置,单位年度绩效目标制定合理,符合国家法律法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总体规划;符合部门“三定”方案确定的职责;符合部门制定的中长期实施规划;年度绩效指标制定明确;预算安排的重点项目支出安排率100%。
        (二)过程指标完成情况。过程指标包括预算执行、预算管理和资产管理。预算完成率100%,支付进度率100%。单位管理制度健全,资金使用合规,基础数据信息和会计信息资料真实、完整、准确,各项管理制度健全,资产账务管理合规。
        (三)产出指标完成情况。曲靖市医疗保障局完成工作数的完成率100%,完成及时率及质量达标率都在95%以上。
       (四)综合评价结论。曲靖市医疗保障局能够按照市级财政关于预算申报、预算评审、资金申请的有关工作要求进行审批,并最终落实到位。预算绩效管理机制健全、措施保障有力,全面、按时完成各项绩效指标,有效促进部门履职绩效目标的实现;相关政策落实到位;项目资金及时、全额拨付到位;资金使用合规,会计核算规范,财务控制有效;项目完成及时;项目质量及节支增效措施明显,符合年度预算目标,有效推进部门绩效目标实施,项目社会效益显著,服务对象满意度较高。经全面综合评价,曲靖市医疗保障局整体支出绩效评分表98分,自评为优秀。
        四、存在的问题和整改情况
(一)实施单位绩效评价工作水平有待提升。改进措施:进一步加以改进和完善,同时建议曲靖市财政局加强对部门财政支出绩效评价管理工作的培训和指导,提高部门绩效自评质量。
        (二)预算编制水平有待提升。改进措施:进一步细化预算编制工作,认真做好预算编制,特别是做好年初项目预算绩效目标的制定工作,严格落实曲靖市财政局对部门预算编制的相关制度和要求,不断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严谨性和可控性。
        五、绩效自评结果应用
        (一)针对本部门绩效自评中存在的问题,及时调整和优化本部门后续项目和以后年度预算支出的方向和结构,合理配置资源,加强财务管理,促进单位规范使用项目资金。
        (二)建立激励与约束机制,强化评价结果在项目申报和预算编制中的有效应用,将绩效理念融入资金使用的全过程,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
        六、主要经验及做法
        一是强化认识,重视绩效自评工作。财政支出绩效评价是单位提高行政效能和理财水平的重要举措,必须加强组织领导,总结自评工作经验,严格落实绩效管理责任,才能保质保量完成绩效自评工作任务。二是强化质量,规范绩效自评工作。只有通过建立科学、可量化的指标体系,认真收集整理评价基础数据资料,才能按要求完成绩效自评报告,真实反映资金使用效果。三是强化落实,按时完成绩效自评工作。在预算管理过程中,要统筹安排好各个环节的工作,进一步加强财务和业务部门之间的参与协助力度,加强与各科室的沟通配合,才能按要求完成本部门绩效自评工作。
        七、其他需说明的情况